[转帖] 七旬博导与考博女生发生关系并收10万贿赂

七旬博导与考博女生发生关系并收10万贿赂

耿小勇 张宁     新京报
2009-8-16

中央音乐学院一位70岁知名博士生导师、教授自曝曾与一名准备考取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以便帮助其顺利考博。最终因女学生并未如愿上博,老教授向校方纪检部门坦白此事。

昨日,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证实此事,称已对当事教授作出严肃处理。

博导携妻子到校纪检坦白

该教授姓梁,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教学研究,在音乐评论界很知名,还曾在《百家讲坛》讲座。

“他是主动坦白的。”昨日,中央音乐学院何姓发言人称,今年7月份,该教授携妻子一起来到学院纪检部门称,与一名邹姓女学生发生超越师生的肉体关系,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

梁教授称,邹姓女生是外地学校硕士研究生,今年准备考取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为能如愿被录取,邹先给梁5万元作为“学费”。此后又给梁5万作为疏通关系的“打点费”。

今年5月份,中央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录取成绩公布,邹姓女生并未如愿考上博士。知情人透露,此后邹找梁闹,甚至到学校相关部门讨说法,“梁觉得很被动,所以主动向校方坦白。”

何姓发言人坦言,梁向校方承认问题态度比较诚恳,这位70岁的高级知识分子可用“声泪俱下”形容。向校方坦白前,梁已将10万元退给邹姓女生。

校方取消该博导三项权利

何姓发言人称,事情发生后,学院召开了主要负责人会议,决定对其“取消所有招生、教学和学术的权利”。对此,何姓发言人解释,梁是该校退休人员,由于梁专业突出而被返聘代课和招生,所以不存在开除的问题。这种“取消”是学校范围内的,永久性的。至于梁个人在社会上的学术等权利,学校也无权干涉。

因为邹姓女生并不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校方未对其进行处罚。

另据了解,学院对邹姓女生考博的各项成绩进行调查,发现除了梁教授打分“过高”,其他参加考核的4名教授打出的分还是公正、客观的。该生最终仍未能录取。

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表示,这是建校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他代表校方发出呼吁,广大考生千万不要相信个别教授、中介等对考试做出的承诺。

昨日,国家大剧院人员表示,原定“八月合唱节”中给公众讲座的梁教授,目前已经被取消讲座。知情人透露,原因可能与梁出事有关。

学生印象

学生惊呼“不能相信”

“不能相信!不敢想象!”昨日,中央音乐学院的多名学生表示。在这些学生眼中,梁教授是一名德高望重,值得尊敬的老师。

上过梁教授课的学生称,梁是音乐系最好的老师之一,他的课都是“满员”状态。

一名研究生说,梁平时对学生特别好,课余时间学生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耐心解答。学生们要做论文,梁也会帮着查找资料。

昨日,一名中央音乐学院的教师坦言,近年来梁教授知名度越来越高,出了这事一下子名声扫地,“我们都为他感到遗憾。”

专家说法

教师招生收重金涉嫌受贿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认为,教师、教授在招生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重金贿赂涉嫌受贿罪。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规定医务人员、教师“涉贿”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王宗玉认为,梁虽是退休返聘,在招生、判卷过程中手中仍有职权,可以构成涉嫌受贿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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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收钱被诉涉嫌受贿

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因收受学生贿赂,作为某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正处级)的许某,日前被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据了解,许某于20051月至6月间,利用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为学生推荐工作和办理留京户口为由,先后分三次收受学生李某的贿赂共计7.3万元。







梁茂春!难以置信,这是何苦来哉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水色认识?
本帖最后由 水色 于 2009-8-17 22:34 编辑
水色认识?
kemingqian 发表于 2009-8-17 21:40
不能算认识,但是太熟悉了。中音就那么几个老先生,在音乐学的小圈子里谁人不识君呢。我师弟很崇拜他,口口不离梁茂春,去年差点考了他的博。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呜呼!又一个衣冠教授!
云想衣裳花想容,假如没有天堂,那就带着梦想去流浪吧。dance in hell, die in heaven,live in world, love in dream
这是件很平常的事:钱也送了、床也上了,最后事没办成,人家自然要大闹,梁教授搞不掂,只好坦白从宽去了。至于“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表示,这是建校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云云,反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这样的叫兽的生产,体制的原因有哪些呢?
老师学生各打五十大板。
已经涉嫌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查处。自首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按照联合国反腐公约,贿赂的含义是undue advantages。因此贿赂的范畴是:财物、财产性利益以及所有不正当利益。
中国的刑法中将贿赂规定为“财物”,司法实践中已经扩展到“财产性利益”,学理上有人主张将性贿赂也纳入贿赂范畴,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很难操作。
我觉得算是有良知的啦,如果是官员,那可不一样的,他们的办法多着呢
本帖最后由 何萍 于 2009-8-18 22:18 编辑
已经涉嫌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查处。自首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按照联合国反腐公约,贿赂的含义是undue advantages。因此贿赂的范畴是:财物、财产性利益以及所有不正当利益。
中国的刑法中将贿赂规定为“ ...
何萍 发表于 2009-8-18 13:07
仔细一想,突然觉得这个案件能否定罪是值得探讨的。
面试过程中教授的打分能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应当“利用职务之便”的。

本案不应当属于2008年11月有关商业贿赂的司法解释中的情形,该解释解决的是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购销活动中收受贿赂的情形。

欢迎有刀、兮兮、金秋、阿吕等展开讨论。
时代!时代!!时代!!!
一个国家之所以落后,往往不是由于其民众落后,而是在于其精英落后。精英主义应受到公平竞争的约束,以防止精英走向特权垄断;民粹主义应受到法治的约束, 以防止民众走向极权暴力——这才是一条造福中国之路,这才是中国未来的光明之路。
面试过程中教授的打分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
==============================
为什么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呢?
邹佳宏
[img][/img]
粱茂春

拿钱很不应该。至于这女孩子献身,那可能是上帝也会犯错。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谁给谁100000块钱?
14楼第一张照片跟第二张是同一人?好长的鼻子啊~~~
这位教授蛮勇敢的,不错。
何不学学赵老师?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url=http://www.zmwblog.cn/user1/131/index.html]金丝铁线的博客[/url]
这个女的也蛮勇敢滴,也不错。
谁给谁100000块钱?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09-8-18 15:47
当然是给教授。

我想邹同学要那劳什子博士名头做什么?唉,偶不会再相信纯粹的情感真的有什么重要鸟。
水笺MM不要这么悲观。

“博导携妻子到校纪检坦白。”相信梁教授的妻子是永远忠于爱情的,感人。
可怜见的老太太
面试过程中教授的打分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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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呢?
tian295 发表于 2009-8-18 15:17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学界有不同观点。如果有职位的人,如校长、处长等利用招生权、采购权等都是没有问题的,可以定受贿犯罪。但是对于一般教师,利用这种面试时给分的权力是否算“利用职务便利”?职务往往与具有领导权、组织权、监督权、管理权的职权有关,给分权与采购权、招生权好像还是有区别的。
主帖中王宗玉老师引用“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规定医务人员、教师“涉贿”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这不符合本案情形,本案不属于在教材、教具、校服等物品采购中收受贿赂的情形。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9-8-18 23:27 编辑

娱乐一把。

校纪委办公室。

纪委书记:
“你真是老糊涂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控制不住自己那一点。”
(太气愤了,原想说还一点控制不住自己。)

梁老:
“老马识途。不。老马失足啊。”
(被提醒,回忆起那片刻美妙时光)

纪委书记:
“要地位有地位,要名声有名声,不愁吃,不愁穿。你到底缺的是什么?”

梁老:
“缺的是,火候?。不不,缺的是青春?啊不。缺的是?哎呀,太丢老脸了。以后再也不干了”

纪委书记:
“你这老梁,你以为我还能让你以后再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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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走后,纪委办公室内的议论。

纪委书记:
“嘻嘻大律师,有照片吗?”

嘻嘻:
(一溜小跑)
“有啊有啊。拿钱很不应该。至于这女孩子献身,那可能是上帝也会犯错。”
“这可是至今为止最漂亮的一个。”
(一边递照片一边说)

纪委书记:
(边看边点头)
“这位教授蛮勇敢的,不错。”

纪委顾问:
(边点头边看)
“其实这个女的也蛮勇敢滴,也不错。”

纪委副书记:
(很有经验地)
“何不学学赵老师?”

纪委教授代表:
“我觉得算是有良知的啦,如果是官员,那可不一样的,他们的办法多着呢”

刚回来的办事员:
(推门而入,满天大汗。一看照片)
“谁给谁100000块钱?”

一直坐在窗前一言不发的女秘书:
“当然是给教授。偶不会再相信纯粹的情感真的有什么重要鸟。”

此语一出,大家都看着窗外。

窗外夏日炎炎,校园内的柏油路都快被烤化了。梁老和夫人一前一后,循着那树枝的阴影,缓缓而去。
哇赛,克明太有才啦!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24# kemingqian
菜农若能配上一幅画,就绝配了。
水笺MM不要这么悲观。

“博导携妻子到校纪检坦白。”相信梁教授的妻子是永远忠于爱情的,感人。
kemingqian 发表于 2009-8-18 21:10
大概也是权衡利弊的结果,与爱情无关。为了过下去,只能一致对外。
这时候,聪明的妻子一般不发飙,待事情过后,浪静风平,再来个秋后算账。梁教授小鞋被捏,把柄被抓,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了。
媒体不应该实名报道。
至少不应该实名报道女学生的姓。
媒体太缺乏自律了。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今天告假休息,陪大家晚间娱乐。
克明兄很搞笑,太有才了。
提点小瑕疵。结尾一句,从人物视角看,改为“缓缓而去”或“慢慢远去”或许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