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相信那个姓邹的女子握有证据,性和钱,这两个东西都是隐秘和戒惕的,难得留下痕迹。

老教授还是缺乏党性的训练,没有撒谎这不脸红的本事。

说过来,邹性女子真敢告发性贿赂么?未必吧。这对女性可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
老教授算得是常在河边走,终了湿了鞋吧。若说品行糟糕,此前为何没有传说?

这个女子厉害,初试就能身手不凡。
和杀人未遂一样,有没有受贿未遂罪?要是拿了钱,没有办成事,把钱退了就不算犯罪,以后大家都可以先收钱。事成了皆大欢喜,不成把钱退了也不负法律责任。还有请何萍以及博导们多多指教。
kemingqian 发表于 2009-8-22 22:19
与杀人未遂肯定不一样,是否为受贿是有条件的。首先是特定的受得人,非特定受得人不成为受贿;其二,有特定事由,没有特定事由未必成为受贿。前者比如说普遍给予的折扣,后者呢,友人间或宾主间馈赠的礼物。在法治情形下,后者的收礼者必须登记上交礼品,否则按照贪污来论处,而不是按受贿来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