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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在中国上海旁听一个贩卖海洛因700克的刑事案件时,我告诉他按照中国的法律是很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他告诉我,这样的案件在荷兰大概判处6至7个月,因为1公斤海洛因判1年监禁。他亲自审理的一起抢劫银行的未遂案件,只判了6个月监禁,而在中国抢劫金融机构的,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看来并不是严刑峻法就能有效防止犯罪。
曾在网上看过一个待决女囚帖子,其中有的人是头一次贩运毒品,因为够上死罪数量,只一次,就被处极刑了。怪可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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