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楼上,这个节目俺也常看。
是的,写下来是为了记录那一段历史,正视那一段历史。所以,很有必要。楼主你该抓紧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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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也快乐 发表于 2009-10-6 23:14
支持。
猫没养过,狗读小学前住乡下时养过一只。小黄狗。农家土屋泥地,吃饭时经常故意掉下几颗饭粒喂它。和我感情很好。

回上海两年后再去乡下过年,狗不见了。一问,已经被吃了。
很高兴看到ee生气。
41# ee

王刚的。下次一定注意一下俏佳人。
邱大哥好文。

猫不当猫,狗不当狗的社会,一般人也不当人来看。
要是有虐待动物罪,就会有虐待百姓罪。这样一联想,动物遭罪也就理所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