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这个游戏的名字是人性

赵毅衡

  艾布拉姆斯雄辩地证明了不可能脱离“有关人的一切”讨论文学艺术,没有人就没有文学艺术可言。
  艾布拉姆斯(M. H. Abrams)出生于1912年,今年是九十八岁老人了。他很可能是文学理论界的第一寿星,或许他已经打破了纪录。当他庆祝百岁大寿时,我想这本《以文行事》的中文版可以放在庆典上,让老人看到中国学界的祝福。而我们,当我们翻译他的这本书时,而你们,当你们阅读此书时,绝对不会想到这是一位百岁老人的著作:艾布拉姆斯的思想如此睿智,如此机巧,旁征博引时信手牵来,幽人一默时妙语锋利,对批评史的人物言论如数家珍,这样的批评家,永葆青春,老字落不到他头上。
  艾布拉姆斯在中国很有名,在全世界都很有名,主要是他1953年那本《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很少有一本理论著作隔了大半个世纪,依然被学界当作必读书:不是因为历史文献而必读,是因为解决问题而必读。学生喜欢其清晰,学者尊敬其深刻博学。此书已经有两个中译版本。
  艾布拉姆斯还写了好几本名作,1957年的《文学与相信》(Literature and Belief),1960年的《英国浪漫派诗人》(English Romantic Poets),1970年的奇书《天堂之奶:德昆西,克拉伯,弗朗西斯·汤普森,柯勒律治作品中的鸦片幻觉》(The Milk of Paradise: The Effect of Opium Vision on the Works of DeQuinsey, Crabbe, Francis Thompson, and Coleridge),1971年的名作《自然的超自然主义:浪漫主义文学中的传统与革命》(Natural Supernaturalism:Traditional and Revolution in Romantic Literature),1984年的《应和之风:英国浪漫主义论文集》(The Correspondent Breeze: Essays on English Romanticism)。他长期在康奈尔大学任教,成为该校的“英语文学1916级终身教授”(欧美的教授位置经常以捐款人命名)。美国文学史界元老地位,他的文字被认为是“批评权威的标准”,使他一再被聘为重要教科书《文学术语》、《诺顿英语文学选》的编者语各版修订者。
  从他的著作看来,他是一个浪漫主义的文学史专家。但是他却是正宗文学理论出身:1930年进入哈佛大学,后得奖学金到英国剑桥师从I. A. 瑞恰慈。瑞恰慈不仅是新批评的奠基人,一直到今天,符号学还在引述他关于意义的论辩。虽然新批评对英国浪漫主义态度最为严酷,他们欣赏的是玄学派,是古典主义,但是据李赋宁先生在《镜与灯》序言里说,是瑞恰慈引导这个纽约来的年轻人进入对浪漫主义的研究。这么看,艾布拉姆斯是带着理论进入文学史研究的。
  当今的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每人心里都躲着一个理论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论,倒是理论家经常在实际批评操作中很笨拙。但是批评家一旦写理论,往往不够独到,不够深刻。艾布拉姆斯不同,他是理论出身,他的古典理论修养比大部分理论家都高出一筹。因此,当这位文学史家卷入“近年思潮”的论辩时,我们就不得不倾听。艾布拉姆斯与新批评派(The New Criticism)辩论,也算是与自己的老师辩论,与芝加哥学派辩论,是与韦恩·布斯等老朋友辩论。这可能是必须的,不然他就是个没有理论立场的人;艾布拉姆斯与他称为“新新批评”(Newer Criticism)的弗莱、惠尔赖特等人辩论,然后与他称作“新阅读”(Newreading)的解构主义学和读者反应批评辩论,与一时倾倒学界的“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辩论。这位理论界元老好辩?不是,他真切地对各种理论感兴趣,并且认为有必要弄清各派的来龙去脉,它们必然有真知灼见,它们或许有所忽略。
  无独有偶,所有这些学派,几乎都有一个“新”字。学人有新一代,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学界每几年就有新潮,这却是当代才有的事。艾布拉姆斯与新潮辩论,却是充分尊重对方,承认对方的独特贡献,详细引述对方的观点,因此它的论辩完全可以读作对一系列新思潮的讲解。但是他继之以对这些学派的批评,他的批评言必有据,而且他的看家本领,是引述欧美文化的源头人文经典,指出在文学理论史上,甚至在希腊罗马古典时期,某些范式已经确立,所谓新潮理论,的确有新意,但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在旧有模式上翻新,在理论史的背景上前行。
  
  从《以文行事》收集的论文来看,艾布拉姆斯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他没有给自己的体系一个响亮名称,但是我们可以称作“人文主义”(Humanism)。人文主义在西文中有两个意思,一是“人文精神”,以人为中心的思想:艾布拉姆斯不断地强调人文价值,强调文学艺术“属于人、为了人、关于人”(by, for, and about human beings),而从新批评开始的西方各种新思潮,恰恰都以破除人性中心为己任,以文本语言为立论的出发点,人的主体性一直是各新潮学派想要拆解的对象。艾布拉姆斯雄辩地证明了不可能脱离“有关人的一切”讨论文学艺术,没有人就没有文学艺术可言。
  “人文”(The Humanities)另一个意思是“古希腊拉丁文化研究”,这也正好是艾布拉姆斯立论之基础,我们可以看到本书的开场篇“文学理论的类型与方向”,提出“后世诗歌研究方法惊人繁多,却不过是希腊、罗马原型基础上的展开”。这篇文章似乎与《镜与灯》的开场极端相似,实际上一直把扫描总结的幅度拉到后结构主义盛行的八十年代,《镜与灯》只谈到批评理论界尚处于相对平静状态的四十年代,那时欧美文化的后现代转型还远远没有开始,连新批评都尚未得势。因此,读过《镜与灯》的读者,都无妨读一下这篇文字,哪怕只是欣赏一下艾布拉姆斯这位大批评家驾驭几千年材料的惊人能力。
  在西方文论的历史上,有过一个“新人文主义”,那是上世纪初哈佛大学比较文学教授白璧德(Irving Babbitt)提出的,他的理论出发点是反对以卢梭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思潮,而艾布拉姆斯的人文主义,却是不断回顾浪漫主义对欧美文化史,以及对批评理论史的贡献。我们可以说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是消极的,否定的,是对人性的极端不信任;而艾布拉姆斯的人文主义是积极的,是人性的高度发扬,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的极度关怀。白璧德不遗余力地攻击浪漫主义的精神领袖卢梭;新批评认为雪莱是英国文学中最糟糕的诗人,艾略特指责雪莱开创了“感觉性解体”的恶习;德里达挑出卢梭作品中前后矛盾之处(卢梭“想说的”与“不想说却说出的”),以此说明卢梭落入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固有矛盾的陷阱。而艾布拉姆斯认为任何思想家的写作都有前后不一之处,至多不过是人容易犯的错误(见本书“理解与解构”一文)。
  应当说,对浪漫主义文学艺术(尤其是诗歌)的评价是一回事,对浪漫主义开始的人性精神的思想史评价是另一回事。白璧德反对的恰恰就是思想史上的“普罗米修斯精神”,反对人在感情和价值上的主体立场,认为以人为中心必然导致多元论。而艾布拉姆斯在本书所有的篇章中再三强调的就是价值多元:任何一种偏执的立场,都忘了人的生活必然是多元的,多元论是解答所有令人困惑的问题之钥匙。
  
  最后要说一下本书标题Doing Things with Texts: Essays in Criticism and Critical Theory,我们翻译成《以文行事:批评与批评理论文集》。稍微熟悉当代思想史的读者,都知道“Doing Things with Texts”,是影射语言学家奥斯汀(John L. Austin)1955年在哈佛大学的系列演讲,在他去世后,1962年的集成《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出版,该书成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奠基之作。
  这个学派实际上是从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一书中得到启发。维特根斯坦主张“言也是行”(Words are also deeds),言语是一种行动,词语是行动的结果。奥斯汀的贡献是用具体的言语行为分析,来补充维特根斯坦过于松散难以分析的“语言游戏”(Sprachspiel)理论。艾布拉姆斯显然赞同维特根斯坦与奥斯汀,因为这个理论与他关于文学“卷入人的世界”立场相符。在德里达与奥斯汀的争论中,艾布拉姆斯站在奥斯汀一边(见本书中“理解与解构”一文)。艾布拉姆斯也非常欣赏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他甚至在“艺术理论化有何用”的结尾说“这个游戏的名字就是人性”。
  艾布拉姆斯此书第四部分标题就叫做“Doing Things with Texts”;其中有一篇,标题与奥斯汀书名一样“How to Do Things with Texts”,虽然该文完全没有提维特根斯坦或奥斯汀,这点倒是不难理解:标题用这样的措辞,就已经在呼应奥斯汀。既然艾布拉姆斯一而再再而三提醒我们他的书名之来源,而且这个书名的“典故”对于欧美读者再明显不过,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跟随中国语言学界对奥斯汀著作的翻译,把书名译为《以文行事》。补充说一句:奥斯汀的这本书至今没有中译文,因为太艰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只是英文原文的导读。但是维特根斯坦与奥斯汀在中国影响很大,也许这能使艾布拉姆斯此书在中国获得更广大读者:看这个理论如何在一位文学理论大师那里得到呼应。■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书评 200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