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天下无贼--看清华大学汪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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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无贼--看清华大学汪晖事件
                                                     风中小淞文

    先说一个笑话,说是在一辆行进的火车上,两个人为了换座位抬起杠来。抬着抬着,其中一个人突然指着对方说:看你这唧唧歪歪的样子,一定是个文人。被指的人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象是被驴踢了一样喊了出来:“你他娘的才是文人”。然后两人象突然发现知音一样地笑成一团……
    一个笑话,不必较真。但不能不说,这个笑话反应了当代一些人对“文人”形象的一种态度,如同网上流行把教授说成“叫兽”一样。
    最近,就有一件因文人而起的事件,说是事件,是因为此事的演进有形成矛盾冲突的可能,也就是民间喜欢说的,这事有戏。
    事件的两个主角,一个是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同志,另一个是曾担任过《读书》杂志主编的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同志。两位都是当代学界的重量级人物,于是,这种人物关系引发的事件,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看点。
    事件由王彬彬同志的一篇文章引发,该文已经在《文艺研究》杂志和《南方周末》报上刊登,标题叫“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大家如果想对事件的起因有个详尽的了解,可以在网上看到,这里就不学舌了。
    归结起来,事件的火药点是关于汪晖同志成名作《反抗绝望》是否剽窃?为此,王彬彬同志的文章中引用了很多原文进行比较,看起来态度应该是严谨的。
    这事发生后,在国外公干的汪晖同志本人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回应,只是表达了请国内学术界主持公道的意思。而汪晖同志所在的单位清华大学则表态说,此事学术界尚有争议,校方将继续关注这方面的讨论,目前没有进一步举措。
    倒是有一些学界的大腕级人物被媒体追逐着登场,发表了一些言论。仔细看了看,觉得他们的回答都很谨慎,符合文人面对此类事件做出反应的标准。让我们就以其中一人的言论为例来说说这件事,看看他们的反应中包含了一些什么“与时俱进”的信息。说明一下,引用下面这一段,是因为这个同志的言论基本上跟其他学术界的人所表达的意思相近,而且其身份和研究领域又与汪晖成名作《反抗绝望》的研究内容契合。
    北京青年报的文章《清华回应汪晖教授论文被指抄袭》中这样写道:“著名鲁迅研究专家、北大教授钱理群近日向媒体回应王彬彬的批评文章时表示,《反抗绝望》一书的核心观点是汪晖独立思考的结果,为鲁迅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在这个意义上,汪晖对鲁迅研究的贡献不容否定。以今天的学术标准看,书中有些文字在引用他人观点时,注释做得可能确实不够严格,但这需要考虑到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钱理群表示,使用引文不够规范和剽窃是两个概念,而且需要考虑当时语境。”
    注意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话里的两个支点。

    一、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
    二、使用引文不够规范和剽窃是两个概念。


    尤其是支点一,基本上目前就此事件发过言的学术界人士都表达了这个意思。本人理解,支点二其实就是支点一的意思延伸,是在做一种尽量缩小“剽窃”范围的努力。
    看完这些同志的发言,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现在在学术界求上进的同志们没赶上好时候。
    第二个反应,是想起了《明朝那些事儿》一书中的一句话,好象是有人说当时的明朝社会没有黑社会,因为那会儿全是黑社会。
    第三个反应,是想到,或许应该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增加一门课程,那就是关于规范与剽窃的分界,这样做可以避免下一代的很多人稀里糊涂的输在起跑线上。
    第四个反应,是想起了电影《天下无贼》中葛优同志扮演的贼帮老大那句脍炙人口的台词:“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反应有点多,有点电影蒙太奇的意思。
   
    北京青年报的文章《清华回应汪晖教授论文被指抄袭》最后一段引用了王彬彬同志对其他同志言论的回应:“针对钱理群教授和网友们的争论,王彬彬昨天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用‘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做借口难以服众,‘80年代就可以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吗?’王彬彬说,《反抗绝望》一书出版后多次修订,如果有“注释不严格”为什么修订时不改?”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部叫《公平与正义》的哲学现场课系列片,主讲的是哈佛大学的教授。非常生动的片子,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酣畅。
    觉得面对清华大学教授汪晖同志是否剽窃引出的言论,或许可以从《公平与正义》这个现场课的互动中得到一些启发。
    《公平与正义》用的是案例教学法,不断地举出一些让当事人两难的案例让现场的学生们进行涉及到道德、正义、公平、法律等人生基本问题的选择。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把这部片子找来看看,或许再回头来看汪晖事件,会有不同的感受。尤其是对那些就汪晖事件发出的声音,你会听出更多的弦外之音。
    在相关的言论和争吵声中,还有一些把事件跟学界的流派之争,南北之争等等问题挂钩的声音,这种做模糊焦点的努力背后的意思也很耐人寻味。
    但不管怎么做,这个事件的关键点应该还是两点:

    一、怎样才算是剽窃?
    二、是否没有明确规范的时候剽窃就是可以的?

    在本人看来,上面两个问题应该是原始部落时期就不用再讨论的问题。
    别人作品中的文字,你拿来用了没有注明出处并署了你自己的名字,不管你用来做了卫生间边角料还是厅堂梁木,不管有没有明文规范,我想都应该是不合适的。当然,没有规范是可以不进行制度或法律追究,但本人以为,这并不表示这件事里的基本是非也可以被暧昧掉。
    当然,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同志是表达过读书人偷书不算偷这样的意思,但看小说的人心里应该没人认同孔乙己先生的这种界定。
   
    说实话,看到那些学界大腕关于汪晖事件的言论后,本人的心情很复杂,有种整个人“被”暧昧蹂躏的感觉。
   
    到目前为止,汪晖事件的演进还在继续中,应该相继还会有人出来说话。
    本人拭目以待!

    附本人与人短信往来时写的一组句子:

      倒骑青牛出函谷,
  前进后走会有无,
  险滩名山都不远,
  来往去处把酒浮。
跃入我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