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经济学家要做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研究经济制度。

——科斯

乞丐:我们的穷亲戚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4-20 09:54:11 / 个人分类:宪政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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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丐:我们的穷亲戚
  
  侧评
  
  
   早个二、三十年,整个中国都属于贫穷落后的国家,这是有定论的。当时的中国人无论城乡,一律面黄肌瘦,在地球村里,虽然不曾行乞,那也不过是因为死要面子活受罪。再早个四十几年,因为穷都饿死了几千万人,也未曾行乞,连活受罪的资格都没有。活着的人都在念叨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呓语,逐渐死去。农村人往城市跑,带给了城市“治安问题”。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往城市跑?从生产粮食的地方反倒往不生产粮食的地方跑?城市人,造孽了,知道吗?
  
   人一阔,脸就变。现在居然听到了几个大城市正在与时俱进地要通过地方法规,将城市里的乞丐们赶到眼不见心不烦的地方去。好吧好吧。城里人原来是比农民高贵的。现在城里到处绿树成荫,高楼林立,灯火辉煌,有那么些乞丐显得不相称。领导以及平民都感觉丢了面子。好在城市的事情是由城市里的人决定的,与这些来自农村的乞丐无关。所以“禁乞”的法规在不少城市都“顺利地通过了”。起草以及通过如此荒唐的法律的这些人都是些身份等级观念多么强的人。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城市看不起乡下人,与此对应的是:当他们看见了比自己更好的城市的人的时候,立刻满脸的羡慕。毫不奇怪的,因为他们已经在自己的国家,在自己的地球村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等级定位。于是安慰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于是‘对上奴颜曲膝,对下颐指气使’。唯一缺乏的人权平等的观念。
  
   我清晰地记得有一年,有些其他省的农民成群结对地来到我所在的城市,手上拿着村支部开出的乞讨证明。我也清晰地记得我周围的市民们都力所能及地给一碗饭,给一碗米,穷帮穷,没得说。
  
   是的,乞丐们都被认为属于好吃懒做之类。其实那个人在本质上不是这样?谁都希望投入最小而获得收入最多,没有人是相反的。城市的人接受教育的机会高得多,他们的孩子因此获得工作的机会也多得多。更何况他们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固化这种工作机会。
  
   别以为乞丐没有付出什么。他们付出了时间和尊严。是的,他们只有决定了“不要脸”才能伸得出那双卑贱的手。其实比他们更加不要脸的人伸出的是抢钱的手。这些城市为什么不表决通过一项法规,将这些不要脸而又在抢钱的人遣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们连这样的想法都不敢产生。这些奴才们。
  
   谁人没有亲戚?谁人没有穷亲戚?他们贫穷的原因也许千奇百怪,但是相似的地方在于:他们没有基本的权利保障,他们在“自己的地方”被剥夺地活不下去了。他们不得不逃往城市,不得不伸出卑贱的手,他们甚至不懂得:为什么自己的手永远都是卑贱的。他们看着城市的孩子高高兴兴地上学,自己的孩子却只能跟着自己丧失尊严沿街乞讨,既不知道孩子是否能长大,也不知道长大了是否能获得体面的工作。他们难道不心酸吗?如果他们是不负责任的家长,那么他们就不必带着孩子乞讨。难道连通过乞讨获得生存的希望的权利都要去剥夺吗?
  
   有的人声称:“我的良心被假乞丐偷吃了”。好吧好吧。有不少假乞丐,甚至有的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丐帮”,具备了致富一条龙生产线。为此他们甚至还涉嫌贩卖儿童等犯罪行为。这些我都看过相对报道。对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我认为应该依据法律决断。犯了罪的治罪,没有犯罪的人就有人权,无论他是否是乞丐还是官员。而不能倒过来,因为乞丐中有人犯罪,所以将乞丐统统赶走。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么城市人里面也有不少犯罪的人,是否也应该统统赶走呢?
  
   是的,没有尊严人的再丧失点乞讨的自由,最多不过是死而已。
  
   是的,不要脸的人剥夺不要脸的人的权利,这是多么地公平。
  
   我为乞丐们乞讨一点机会:将这些乞丐们都遣送到尊重人权的国家去乞讨吧。
  
  
   谨以此文给2003年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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