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经济学家要做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研究经济制度。

——科斯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辨析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4-27 09:29:00 / 个人分类:经济与制度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辨析

——改革年忆改革之一


作者:侧评  [真名网原创首发]
2005-3-20


    按照温总理的说法,2005年是改革年。改革其实已经进行了20多年,可以说年年都是改革年。为什么今年重新提起这个口号,有点奇怪。复杂的理论研究领域我们国家有大量的经济学家一级的人才,并不短缺。象我这样学经济家,关注的都是些常识性的问题,因为我的能力也只能在这个领域拾遗补缺。

    改革开放是邓小平成为中国事实上的领导人以后确定的基本方针。他先后三次在讲话中[1]谈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思路。而后,随着这句话成为了国策,成了享誉中外的名言。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了,这句诞生在改革初期的名言也很值得今天的我们咬玩咬玩。

    有人认为,这句话最重要的部分是“富裕”,预示这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富裕”为目标的。这样的理解当然没有错。但是也不对。难道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就是以贫穷为目标吗?显然不是。否则中国的老百姓在解放前那么积极地参加革命干什么?难道他们是为了新中国的贫穷而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

    难道毛主席领导建设新中国的目标,就是要让中国贫穷落后?显然不是的。只是他老人家的知识水平有限,选择了一条计划经济道路,并且在这条道路出现明显的问题的时候(大跃进的代价是饿死几千万人口、文革使国民经济陷入瘫痪状态),产生了致命的自负,结果事与愿违,好心办成的是坏事。

    改革开放,是对计划经济的道路的放弃,并不是对富裕的目标的放弃。所以,这个词并不适合成为这句话中最重要的词。

    有人认为,这句话中最关键的部分是“先”,说明的是秩序。我认为这种认识也是值得商榷的。手心手背都是肉,难道作为国家领导人,会设计一个计划,并以此产生一个排序,以免出现富裕的拥挤状态? 当然,的确有一些地方领导和一些行业的领导人发现:让“哪一部分”的人先富裕起来的关键人物是自己。所以他们热衷于不停地变换游戏规则,今天让这部分人先富裕,明天让那部分人后富裕。而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于是想插队的人必须取得许可证。嘿嘿,好玩的紧。

    其实,富裕的过程,是收入的能力变现的过程。缺乏产生收入的能力,谁的“允诺”都是苍白的。我们知道,经济学上讲,产生国民收入的来源一般就是四个渠道:土地产生的地租、资本产生的利息、劳动力产生的工资、管理者才能产生的年金。但是,我国的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产权,所以他们并不是土地的主人,所以他们并不是地租的获得者,相反却成为了地租的缴纳者。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人们,只拥有少量的资金。也就是说,老百姓并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以无法获得工资以外的其他三个来源的收入。而人口太多的条件下,在资本家太少,投资不足的条件下,劳动力之间的竞争非常残酷,工资水平无法有效提高。所以,改革前贫穷是制度性的:并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人,唯一的资格就是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而这个的市场居然也曾经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而“不允许”存在。(因为认为劳动力“不应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成为商品)

    还有人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让另一部分人先贫穷下去”。对这种看法我是不同意的。因为财富的创造过程,并不一个总量不变条件下的重新分配过程。而是让那些有能力发现资源的价值的人,通过这种冒险的发现、确认的过程。所以,富裕的过程,就是对“发现”的勇气的奖励的过程。是不断开发开发新财富的增量的过程。

    当然,今天重温这句话的完整含义,我们也应该承认:这个“先”字说明的是邓先生当年头脑比较清晰,知道虽然大家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但是人们的致富能力并不一致,一定会出现有的人先富裕,有的人后富裕的局面。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竞争,就是优胜劣汰。所以:共同富裕只是一种良好的期望,并不是一种承诺。相反,应该产生的政治承诺并不应该是“共同富裕”,而应该是“共同保障”——这才是社会的本质,是产生政府的理由。这才是政治家所应该承诺的目标。

    改革20多年以后的今天,人们开始对“一部分”这三个字产生了质疑。因为邓先生当年并没有说明让“哪部分”人先富裕,以至于有的人认为这三个字突出的了致富的规则的不一致。的确,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因为权力本身受到的约束非常有限,于是他们可以既作为运动员下场踢球,又作为裁判员制止无权人们的竞争,于是他们保证自己成为了“先富”的那一部分。而且,问题的关键是,这部分人中还有一些人特别小气,他们利用自己具有制定的规则的有利条件,既保证了自己的迅速致富,而且还制定规则,对拖后退的人们设置障碍。比如对市场的准入规则上就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将无权力背景的私人资本有效地挡在市场的门外。结果从制度上保证了他们成为了中国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于是向往富裕的人们对富裕的向往演变为对权力的崇拜,钱权交易就有了巨大的操作空间。所以,先富裕起来的那部分人,有的依靠的是致富的能力,有的依靠的是致富的权力。

    当然,我个人认为,这句话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个字:“让”!因为改革以前的实际情况是不让人民富裕。无论是卖鸡蛋的老太太还是卖扫把的农村小青年,都得在城市象打游击一样“投机倒把”。当年戴红袖章的城市老太太执行起“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任务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的,与今天的城管扫荡可怜的游商的表现简直就象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

   不让,实际上是不让民富,而让国富。所以集体主义为特征的国有经济成为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这种经济制度无法调动人的积极性,结果是国有企业在没有竞争的垄断的条件下,也是恹恹欲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的强行针勉强度日,国有企业成为了国有的包袱,结果国富的目标无法实现。这是因为这种“不让”违背了经济规律,这个经济规律就是: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这是与国别无关、与性别无关、与年龄无关、与信仰无关、与肤色无关的人的本性。正是这样的本性,构造了著名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这样的经济学公理。即使是那些经过改造变得优良了的特殊材料制造的人,也是按照需求曲线购买商品——价格高则买的少,价格低则买的多。逆这种本性而动的伟大宏伟的构想(计划经济),结果都成为了对这种伟大宏伟构想的实验品和牺牲品。

     好象没有听说过哪个国家的领导人有权力“不让”自己的国民富裕起来。所以,从“不让”到“让”是领导人的能力的进步。这与老百姓的能力无关。从“不让”到“让”,的确有大量的先富裕起来的人感恩戴德,他们赞美“是党的政策好”让自己致富了。这比较好玩——致富的结果是资源的所有者们自己,冒着失败的风险、通过激烈的竞争达到的结果,这跟权力的关系不大。如果一定要认为这是权力的功劳,那么那些同样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游泳,不幸失败的人们要找谁算帐呢?

    的确,改革的过程就是让民富裕的过程,这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进步还远远不够:当这种“让”还停留在个别领导人的讲话层面,那么随着领导人的更换,这种“让”也许会成为昙花一现的工具。因为后面的领导人也许觉得自己比前任更伟大一些,于是终止“让”的承诺。所以,要进一步地进步,只有在制度层面,特别是在宪法层面——确定规则的规则层面——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则。这才会使得人们产生稳定的长期预期,并引导和激发人们的投资热情。那将产生巨量的就业机会。简单地说,就是要让权力的拥有者们“无权不让”人们富裕起来。

    当然,这也是不够的,我目光短浅,就看自己的脚下:还应该确立农民及市民对土地的私有产权制度——让中国人成为自己的国土的主人。否则,他们的财富就容易变成空中楼阁——就如城市的高楼里的人所拥有的房屋——他们是没有土地的产权的人,所以,什么时候领导人头脑一发烧,要“经营城市”,于是住在这些空中楼阁的人们就得被“强制拆迁”,因为土地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国家”的,而政府的领导人才代表国家,人们只好按照市长大人指定的条件补偿购买安置房的差价。他们辛辛苦苦出卖劳动力获得的那点收入于是又得交出去。重新成为无产阶级。

    于是为了反抗这种出乎预料,人们成群结队地“***”,造成了目前盛世中的不和谐的一面。于是人们开始怀疑,这种所谓的“改革”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也许这就是温总理呼吁今年是“改革年”的原因之一吧。

    公平,就是“由公定平”。如果公权私用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么这种公权力事实上就是“私权”。

    所以,我是一个比较罗嗦的人,还想补充一点:要让能力的拥有者致富,而不能让权力的拥有者致富。因为权力的拥有者往往是垄断的爱好者,他们发自内心地厌恶竞争,于是会设置障碍,阻止能力拥有者致富。这就导致能力拥有者对权力拥有者产生敌视,于是产生不和谐。但是怎么才能达到这个境界呢?经济学范畴解决不了这个难题。也许温总理的“改革年”就是希望改革经济学范畴以外的部分?就是希望:权力,从致富道路上走开?那么,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就是一个充满对智慧的挑战。

    我是个没有什么上进心的人,没有成为别人的代表的欲望。只是希望公民的财产权利(不是权力)能得到落实就够了。

注释:

[1]:以下是邓小平提出这个口号的时间和场合的历史资料。资料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1/16/content_2467918.htm

    “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
    “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
    “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邓小平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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