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鄢烈山获奖“事件”的一些看法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2-22 01:03:33 / 个人分类:杠上开花

鄢烈山的杂文集得了“鲁迅文学奖”,有人为他高兴,也有人愤怒异常。最愤怒并且公开表达出来的是鄢烈山当年的朋友(他们两人曾经合作出版过《中国第一思想犯——李贽传》)、也算同在杂文界的湖北老乡朱健国,他的《鄢烈山的“阿喀琉斯之踵” ——“公民写作”中的“焦大故事”》一文在网上引起了激烈争论。前些时我也批评过朱健国,认为他的那篇“施蛰存访谈”写得很有问题,但这一次,我要支持老朱。我以为,老朱的文章对老鄢的分析很到位,虽然言辞是激烈了点,但从根本上说,还就是那么回事儿。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老鄢这回比较掉价,尤其是得奖后的表态,堪称是一脸的被招安相。

陈仓先生给老朱提了四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一、杂文家因言获奖好不好?得看是什么环境下谁给的奖。烈山兄得奖究竟意味着什么?他究竟有没有老朱指出的那样变化?如果有,老朱当然有理由“不高兴”。二、既然要做“诤友”,当然不能把自己的态度藏着掖着,即使骂了SB也没有什么不正常,怒其不争啊。三、老鄢顶风冒雨的时候,老朱似乎也没闲着,当年他们的共同理想就是做“思想犯”。四、鲁迅之后的所有杂文家当然不必都要按鲁迅的套路写杂文,可老鄢观念的更新也太让人瞠目了。

笑蜀在为老鄢辩解时说:“鄢烈山主要是一个作家,评价一个作家,主要应该看他的作品而不是他的身份和他的个别主张。但朱健国先生多次评论鄢烈山,几乎看不到他对鄢烈山具体作品的评议,惟就鄢烈山的身份和个别主张发言……”问题是,什么叫“个别主张”?这些“个别主张”难道不是从他的具体文字作品中看到的?难道是老朱栽赃的?即便退一步说,评论一个作家就不可以直接针对他的“个别主张”?事实上,老朱所抨击的,并非什么“个别主张”,而是“典型主张”,这些主张很有代表性,它们其实正是老鄢写作和行为的基本支撑,至少在可以预见的明天。

笑蜀还说道:“鄢烈山已经五十多岁了,亲身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残忍的极左型专制时代,他把当下中国跟那个极左型专制时代的中国相比较,认为当下中国的人权状况较那时有很大改观,这应该是持平之论,但凡有平常之心,都会承认这一点。”恰恰就是在这里表现出鲜明的不同。用什么东西来做比较的参照物永远是最关键的。如果以60年代初饿死多少千万人的境况做参照,我们今天说是过上了天堂般的生活都堪称“持平之论”。就老鄢的比较方法来看,我得遗憾地说一句:跟喜欢自我涂脂抹粉的政府的方法惊人地一致了!在后面的讨论中,有位朋友具体反驳了老鄢的“巨大进步论”,事实说明,用什么来做参照进而得出结论,是很能见出比较者的观念和态度的。

杂文固然是一种文体,却也是一种有所必为和有所不为的文体,比如吧,如果用杂文来歌功颂德来表彰所谓的“巨大进步”,那这杂文的定性就只能有一个词——异化。有人认为,如果要指责也只能指责颁奖者;我却认为,应该各算各的账,领奖者所应受到的指责不能因此被替代。事实是,老鄢对该奖的欣然接受,特别是接受后的表态,对所谓“进步”的欣喜和赞扬,恰恰是自动成为了掩盖现实问题的帮凶。有朋友对老朱的激烈不以为然,说“进化不是批评和仇恨推动的,而是爱”,我看这也很值得怀疑。不具体起来就是“泛爱论”,当年对日本人的“仇恨”使我们不被殖民,今天对政府或社会不智现象的猛烈抨击,使我们能够渐趋民主和文明。对老鄢言行的一味肯定,也未必就是真“爱”。

总结一句:对于老鄢的获奖,我没多大意见;对于老鄢的杂文作品,我也无所谓喜欢——他的杂文属于比较规矩但很少灵性、注重时事而缺少深度的一种;但对于老鄢获奖后的表态,我不爽,我很不爽,因为那态度,与杂文和杂文家的标准相去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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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abc   /   2005-12-31 05:13:04
痛快、十余年前不读金庸却诳加评论的老鄢今天终于碰上了胡一刀–需知天下尚有几个敢抡刀的汉子、此文可浮一大白–快哉
引用 删除 傻子   /   2005-03-13 06:36:43

杂文搞得获奖,只能说人家弄得好,找对了部位,搞出了快感,妙甚。获奖之后撒撒娇,犹老猫到了叫春季节,哪能不哼哼,老好老好的——发奖的爽,得奖的爽,看热闹的亦爽。盛世景色,全靠大家打扮。往日匕首投枪,化为今日蝴蝶飞在花丛中,傻子曰:他妈的[生殖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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