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的一些“常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5-08 09:31:07 / 个人分类:乱读与杂感

   去年吧,看到人转了位名叫芦笛的写的《可怜的鲁迅》,在天涯,俺也写过几句参与讨论。备份一下。

  芦笛写道:“鲁迅的父亲似乎一辈子什么也没做。这种没出息的官宦子弟在传统社会是常见景像。因为自己没出息,对子女的期待就特别高,巴不得让自己的骨血去代自己实现那great expectations。作为长子,鲁迅的童年之悲惨就可以想见了──连过年进城之前,也得莫名其妙地奉命背书。老芦也是传统家庭出身,算是见识过严格的传统家教,但这种怪事却还没见过。”
    
  ——官宦子弟有没出息的也有有出息的,就像贫下中农子弟也有有出息的和没出息的一样,正常;而巴不得自己的后人都有出息却更正常,除非有毛病,否则都脱不出这个套路。老芦连“背书”(甭管什么时候)都以为是“怪事”,通帖处处为怪也就不是什么怪事了。
  
  老芦写道:“奇怪的是,鲁迅的散文竟然几乎没有提到自己的母亲。我遍索记忆,除了一个站在桥头等候孩子看戏回来的身影,便什么也想不起来。更奇怪的是,据我模糊记忆,他母亲似乎一直是跟周作人住在一起。这几乎就是无法理解的:在湿润温暖的江南水乡长大的人,竟然不按传统中国家庭的习惯,到上海和长子居住,却宁愿留在乾燥寒冷的北京,和一个语言不通、风俗不同的异国儿媳打交道!”
    
  ——老芦的某些观点我并非不同意,比如“可怜”什么的,因为想及个人他人,谁不可怜?不过是各有各的可怜罢了。我不喜欢的是老芦的“暗示”,似乎鲁迅与母亲关系不好,甚至不孝;而周老夫人也不愿意跟鲁迅同住,以至于老芦有了“无法理解”的感慨。事实上,只从鲁迅把自己的笔名用了母亲的姓(鲁瑞)就能见出感情究竟如何。而母亲不来南方跟鲁迅同住,一个根本原因,是她不能丢开自己选择的儿媳妇——朱安。一个传统老人,她是非如此不可的。鲁迅对母亲的孝顺,不仅表现在他每月按时寄钱回去,按时写信请安,读点鲁迅书信会对此有深刻感触。一个具体例子:1934年在上海时写给母亲的一封信:“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三日前曾买《金粉世家》一部十二本,又《美人恩》一部三本,皆张恨水作,分二包,由世界书局寄上,想已到,但男自己未曾看过,不知内容如何也……”鲁迅的母亲是张恨水的“小说迷”,鲁迅是个孝子,每逢有张恨水的新书出版,是一定要买回去送给老母亲看的。
  
  老芦写道:“这才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见鲁迅的心田是何等荒凉孤寂,以致旁人不经意的善待,都能引发延续终生的情绪反应。连长妈妈那样情感世界颇为粗疏的人,都成了他成年后追忆的对象,如果他确实感受过温馨的母爱,又岂能在回忆童年时不流出笔端?”
    
  ——咱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还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老滕野或许如作者所说真的没帮鲁迅做什么,但鲁迅却感念一辈子,难道这也会成为“心理变态”的根据?如果可以这样论证,那么任何一个实行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都可以被定性为“心理变态”了。而且事实与作者所言也是很有距离的,他的同学许寿裳在回忆中说过:“他学医的成绩很不错,引起同学们一度的嫉妒和侮辱,记得他的《朝花夕拾》里曾经提到。”而老滕野对学生的认真负责,老滕野改在作业本上的字字句句,更让鲁迅刻骨铭心,以至终身难忘。这又如何不正常了呢?
  
  老芦写道:“因此似乎可以说,鲁迅的童年是没有享受过多少亲情特别是母爱的不正常的童年,代替‘爱的教育’的是以粗暴的方式强行注入的沉重的责任感。这种人活得甚至比西方社会的离婚家庭子女还可怜。在一生中最需要爱的时刻却得不到爱,有的只是过量的严峻的苛刻的家庭期望,这种在幼年时期便引起的强烈逆反心理,必然会造成终生的心理变态。”
    
  ——老芦有技巧,但也吃了技巧的亏。他的“似乎可以说”是准备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当有人要求他拿出证据时,他就可以辩驳说自己并未肯定,只是“似乎”的模糊判断。但是,这句话除了可以看出老芦也没把握之外,还能看出他的论述的不严谨:连前面的事实和判断都只是摸棱两可,后面的结论又如何能站得住脚呢?
  
  老芦写道:“不难想见鲁迅的母亲在他父亲去世后会怎样语重心长、且哭且诉地述说亲戚们的白眼与欺侮,要他争气做人,重振周家的声威。传统社会早为此开下了一成不变的药方:金榜题名。可惜此时科举业已废除,幼时背熟了的‘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是再也派不上用场了,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到南京矿务学堂去练习爬旗杆。”
    
  ——鲁迅生于1881年。1898年到南京入江南水师学堂,次年转入矿务铁路学堂,于1902年赴日留学。而中国的科举制度是在1905年才废除的,中国的最后一位状元刘春霖也是在1904年即鲁迅已经到日本留学后的第三年才产生的。所以老芦所谓“可惜此时科举业已废除……再也派不上用场了,于是只能……”云云是典型的一派胡言!要论鲁迅,先得看看鲁迅年谱,如果还要涉及历史,就还得读读史书,如老芦这般凭想象做结论实在太危险了。
  
  老芦写道:“可悲的是,其实鲁迅不过是个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中国的孩子并不需要他救,也不是他有那能力救的。相反,他不遗余力地拯救的结果,是害了整整几代孩子,使得他们统统变成了如他一般嘴尖毛长,刻薄恶毒的痞子。”
    
  ——在这个论坛上,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一些“嘴尖毛长、刻薄恶毒的痞子”,然而他们还都是认为自己是排除了鲁迅的影响的,是没有被“害”的。由此可见,要想成为“嘴尖毛长,刻薄恶毒的痞子”,是不需要鲁迅来教育来影响的。我以为,那些说鲁迅是“中国第一汉奸”或者凭空论证鲁迅“心理变态”的,都不免要属于此类了。而所谓“风车”,那是老芦觉得旧文化旧礼教并不害人,或者觉得这害人的旧文化旧礼教并不存在。这“觉得”,就属于“视而不见”了。
    
  ——“中国的孩子并不需要他救,也不是他有那能力救的。”这句话就更蹊跷,鲁迅不过是摆明了要通过对旧文化旧礼教的揭露批判以及鼓吹“德赛两先生”来“救救孩子”,难道“不需要他”而需要那被他批判的旧文化旧礼教来救孩子?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救不救与救不救得出来是两回事,你可以坚持只有那被鲁迅批判的旧文化旧礼教才能救孩子,那是你的高深见解,若要进一步说“不需要他救”就是武断了,更近于一个疯子并不承认自己疯而拒绝疗救的情形。
  
  老芦写道:“其实我早在旧作中说过,‘推陈出新’是一个自然嬗递过程,根本不需要什么人力去‘大破大立’。香/港、台/湾、新加坡没有搞过什么‘文化革命’和‘新文化运动’,人家这会儿似乎也不再用之乎者也写文章。”
    
  ——我确实想尽量地平和讨论,但看到这样的话,实在是忍不住要说一派胡言啊一派胡言!把人类史和文化史的演进仅仅看成是一种“自然嬗递”,并且要求满足于这样的“自然嬗递”,其荒唐程度恐怕是太高了点吧。按老芦的想法,我们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干而只等着坐享其成了。事实是,没有新文化运动,哪来后来的变化?台/湾香/港新加坡是独立于这场运动之外的难道?
  
  老芦写道:“鲁迅自己曾说,他严于解剖别人,但更严于解剖自己,这完全是谎言。”
    
  ——用网友任时湘的话说,这老芦是在讲“常识”,而事实上,他连基本的常识都没弄清楚就一再地下结论了(如我上面指出的“废除科举”之类),例如上面这句,用臆想的谎言做结论,实在是堪称无耻了。对于这样一篇文字,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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