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朝鲜战争五十年祭》(4-5)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8-22 06:46:07 / 个人分类:偷窥历史

四,关于“大苏维埃帝国的扩张野心”

关于斯大林的扩张野心我几乎无话可说,就像我对希特勒的扩张野心、日本人的扩张野心以及当年罗马帝国的扩张野心、日不落帝国的扩张野心、成吉思汗的扩张野心,甚至包括近几十年来美国从来不曾休息过的扩张野心一样,无话可说。我们现在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落后就要挨打!”#此前在首页部分显示#这句话还隐含着另外两层意思,一是,你落后了要挨打有点活该,二是,一个人强大了就难免有打别人的冲动。斯大林的苏联打败了不可一世的德国,自己开始变得强大起来,这个时候,你要他没有扩张的野心是不现实的。时至21世纪的今日,强大的美国,依然在一切可能的场合极力推行着他的理念甚至制度,从格林纳达到伊拉克,虽然花样翻新了,扩张的野心却是掩盖不了的。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斯大林和苏联,当然也是要把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来“解放全人类”的理想付诸实践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在当时,有能力扩张而不扩张和没有能力扩张却非要扩张一样,都只能被评定为:大傻×!连曾经的越南和最近的伊拉克都想着扩张,斯大林有点扩张野心岂不是天经地义?

斯大林说:“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是互不相容的,另一场战争不可避免。”这观点并非斯大林的发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早就论定了这种“不相容”。但苏联人显然明白,他还没有能力一揽子解决问题,只能局部推进,或许,朝鲜战争就是这种理想的一次实验。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以美、英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打算放弃他们自己的理想,并不准备放任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和发展,他们把社会主义视为洪水猛兽也是无须隐瞒的观点。40年代中后期的“麦卡锡主义”以及随后开始的“冷战”,已清楚表明,资本主义国家也并不想跟共产主义的追求者们和平共存。与其说斯大林的演讲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宣战书”,不如说那是社会主义阵营对资本主义阵营的宣战书,而这场战争与前两次世界大战并不一样,它是长期的、冷战与热战交互的,是被包括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的。既然事实上“第三次世界大战”并没爆发,所谓“宣战书”也就只能如此来定义。
 
昨天(2003年11月30日)看到一位网友(麦田)的短帖,叙述他最近看过的一部片子,11位世界著名导演每人拍一部关于“9·11”的短片,其中,“最让人反思的是智利导演,他告诉我们,其实在1970年的智利,还有一个911——1970年9月11日,美国出兵支持智利军队,推翻了民选的社会主义政府。而这个美国的911,似乎都被人遗忘了。智利的这位导演把它挖掘出来,再对照布什的911讲话,确实让人对美国的外交政策反思——而且是有建设性的反思。”我发现,我们这些并不专门研究历史的人,很容易被那些善于剪贴历史材料的研究者所欺骗,只有当我们了解了更多事实的时候,才能看到更接近真相的结论。这段历史说明了什么?它说明:社会主义阵营的斯大林苏联固然是准备扩张的,而资本主义阵营的美国们也从来没有闲着,为了这个目的,他们也不会把什么民选、普选的政府放在眼里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至少在50年前的世界,两大阵营的代表——苏联和美国都不仅是怀着扩张的野心,而且是都准备着实现自己的野心的。也就是说,当你要指认“斯大林决定攻打韩国”的时候,不要忘了,美国人的类似决定也在酝酿之中。

1945年4月斯大林宴请铁托时说:“这次战争与过去不同;无论谁占领了土地,也就在那里强加他自己的社会制度。不可能有别的情况。”该文作者引用这句话,是要证明斯大林的扩张野心,但仔细想想,老斯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呀。苏联确实是这样做的,可美国们又何尝有过一丝一毫的含糊?作者说斯大林“在东欧扶植起代理人政权”,虽然“扶植”以及“代理人”等词语带有贬义,但也应该接近于事实。只是,美国的“扶植”也在同时展开,你“扶”得咱也“扶”得,你“代”得咱也“代”得,半斤对八两,如此而已。另外我还想说明,在当时,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建立,并非就是违反本国人民意愿的,因为当时还没有什么事实能证明这种制度比资本主义有更多的毛病,反倒是苏联的成功和制度本身的新意可以赢得人们最基本的信赖,史料也表明,当时的许多资产阶级学者都认为社会主义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所以,即便是“扶植”,也与日本人要扶植汪精卫的性质不可同日而语。
 
继续明确一下我的观点:我不反对说斯大林的扩张野心是朝鲜战争最终发动的基本动力之一,但美国人对南韩用资本主义制度统一朝鲜半岛的渴望同样是这基本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初,李承晚在记者招待会上宣称“我们在新的一年中将万众一心,收复失地”,其总参谋长更在新年贺词中明确规定了国防军的新年任务:“用实际行动收复尚未收复的土地,统一国土。”就是说,当你在证明斯大林和金日成准备动手的时候,不能有意忽略对方也已刀剑出鞘、子弹上膛了的事实。另外,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谁打的第一枪恐怕永远都是一个解不开的谜了),第二天美国海空军参战,第三天美国公开宣布出兵,美海军第七舰队进占台湾,这些事实也说明,朝鲜战争,美国和南韩即便是受害者,却也都不是无辜的受害者。

五,《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与朝战的关系

这一段历史无疑是非常非常复杂的,我个人甚至对于弄清事实真相都不抱幻想。作者认为,“毛的回忆与猜想,未必准确。”确实如此。那么谁的回忆和说法是准确无误的呢?科瓦廖夫、莫洛托夫的回忆就一定是准确的?我看也同样是未必的。当此时,各种各样的材料摆在面前,如何认定和分析就具有了决定性的意义,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几乎只这取决于分析者的方法、角度和立场。
 
作者此节文字的主要结论之一是:“斯大林之所以主动答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就是为了使中国成为朝鲜战争的后备力量。”这样的说法显然是片面的,把这样一个对双方甚至对整个世界局势都有着重要影响的条约的签订,仅仅归结为如此近在短期的目的,无论如何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共同的战略目的才是该条约产生和签订的根本原因,这是无可辩驳的。斯大林有没有不支持金日成打朝鲜战争的可能?毫无疑问,有。那么斯大林有没有最终拒绝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可能?毫无疑问,没有。不支持金日成打,朝鲜半岛维持现状,斯大林的苏联所失有限,可以接受;而不与中国签订这个条约,他将失去一个任何其他人都无法替代的盟友,无论是为共产主义事业着想,还是为了苏联争霸世界的野心打算,他都不可能拒绝签字。

作者写道:“中方虽然提出签新约,但并没抱太大希望,遭拒绝后实际上已经绝望。”从材料中我们看到,并不存在“遭拒绝”的问题。事实上,斯大林的“不肯签”只是一个拖延的过程,而这一拖延的原因,并不是斯大林真的想拒绝,而是摆一个姿态,一个社会主义阵营大盟主高高在上、人人皆有求于我的姿态罢了。既然这个条约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对于苏联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他为什么要拒绝?权衡世界局势,诸多得失利弊也清楚地摆在面前,他只需要有起码的判断力就可以了。另外,既然“没抱太大希望”,“绝望”也就无从谈起。正如杨奎松在《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一书(顺便说一句,作者此文各节文字中相当多的内容和观点都是借用了这本书。)中所指出的:“毛泽东与斯大林的分歧,不是意识形态上的,就其主要方面而言,甚至也不是民族主义方面或国家利益方面的。毛泽东的不满集中表现在:他认为斯大林早就应该支持他、信任他、帮助他来实现他关于中国革命的理想,并且能够平等地对待他。”如果说毛泽东在这件事情上有失望,签约与否也只是部分外在原因而已。

所以,如上所述,下面的两个问题:1,这个条约的签订,真的如作者所说“斯大林……就是为了使中国成为朝鲜战争的后备力量”吗?2,斯大林有没有可能真的拒绝签订这个条约?回答都是否定的。值得探讨的是:毛泽东和新中国是否需要这个条约?我的回答是:从当时国家利益的角度看,需要。鉴于世界冷战格局已经基本形成,鉴于中共与苏联旧有关系的不可分割,鉴于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对新中国的敌视和封锁已经启动(在此之前,国民党遁入台湾,共产党执掌中国,而苏联以新中国取代国民党政权担任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提案,已遭西方阵营否决),鉴于新中国的发展也确实需要一个坚强的盟友,等等等等,都决定了当时的中国需要这个条约,哪怕是一个仍然包含不平等条款的条约。

重新看看这个条约的条款,为今人所诟病的,主要包括:苏联专家在中国的待遇问题、苏联对中国过剩工业原料的商业垄断问题、合营公司损害中国主权的问题以及苏联在新疆和东北势力独存的问题。平等的甚至使本方获得更多利益的条约是人人都想要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要到的可能和当你要不到时如何取舍?在我看来,以当时新中国的条件和所面对的国际形势,这个条约已经是可以满意的了,毕竟旧条约中曾经让中国人感到耻辱的诸多条款将要被废除了。所以,把该条约的签订称为“中国外交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决非过誉之辞。对于一个国家的外交来说,权衡与取舍是永远需要的,百分之百让自己满意的事情同样是永远不会发生的。如果有人说这是“强词夺理”,那么我们只好告诉他:你这就是腐儒秀才,纸上谈兵,除了被现实多扇几个耳光外,别无出路。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对后来中国出兵抗美援朝无疑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但它并非如此文作者所说是一个强迫,“正是这个条约,把我们绑在了苏联的战车上”,我要说的是,以毛泽东的性格和他手中掌握的实力,要绑着他到处乱跑或接受驱使,那是痴人说梦。历史证明,当中国人想下车的时候,他是行动自如的,那条绳索其实根本不存在。我说不是强迫,因为中国当时确实需要这个条约,既然我们需要,当然就不存在强迫的问题。正是由于有了这个条约,或者说正是由于我们在“苏联的战车上”,贫弱的新中国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坚强的后盾,我们才获得了“放开手脚进行国内建设”的机会(我们是否很好地利用了这个机会是另一个问题)。中国是否应该出兵抗美援朝,这个问题后面肯定要谈到,这里要说清楚的是,中国敢于冒着与世界老大美国直接对抗以及台湾老蒋趁机反攻等多种风险这样做,上述条约的签订的重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
 
作者对这个条约的反对是相当激烈的。他在结论中说:“它使中国正式成为苏联的仆从国,而使整个中国都成为外国的下属。无论是满清,仰或中华民国,都不曾有过。……毛泽东却主动投靠,使中国成为苏联的保护国。……这一段历史将永远成为中华民族的耻辱。”如此说来,真是前无古人、罪大恶极了。前面我已说过,当一个研究者的方法、角度和立场已经先行选定的时候,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就与材料和史实的关系不大了。一份《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在此文作者看来,其恶劣程度连《马关条约》、《瑷辉条约》、《辛丑条约》都不能望其项背了。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什么叫“仆从国”?什么叫“外国的下属”?两个词一个意思:“自己不能做主”。那么看看条约的条款,再看看签约后新中国的言行,究竟何时何地何事我们“自己不能做主”了?作者的这个结论实在是近乎疯狂了。由此可见,作者根本不了解新中国的“大当家”毛泽东这个人,这个“欲与天公试比高”的人,他何曾会成为别人的“仆从”呢?如果老毛真的是“仆从”,新中国真的是“仆从国”,斯大林还用得着为一个“自己不能做主”的国家是否出兵以及何时出兵朝鲜担心吗?那不应该仅仅是“主子”的一句话就能解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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