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朝鲜战争五十年祭》(13-14)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8-24 01:48:40 / 个人分类:偷窥历史

十三,以什么样的成败论什么样的英雄

对于这篇文章,我确实是一边看,一边写点质疑,所以,对作者的具体观点也是逐渐认识的,也是逐渐清晰的。现在已经清晰的是,作者坚定地认为:抗美援朝是毛泽东对斯大林要求中国参战的命令的执行,#此前在首页部分显示#与中国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无关,而毛泽东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被承认是真正的马列主义者”,或者更甚,不过是“毛泽东要‘一边倒’,得给斯大林送点礼”。
 
这些观点是贯穿全文的,是被反复论证的。我不敢说这观点“浅薄”(但作者认为与他观点不同的人是“浅薄”的),但这观点确实不是什么新鲜的东东。可以不太大胆地估计,五十年前应该就有人说过类似的话。因为作者在“反复”强调,我也只能“反复”辩驳: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一员,资本主义美国即将在我们的边境陈兵,并在与南韩的“共同防卫条约”中把中国的东北地区作为未来的可能战区,这就是典型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后来苏联陈兵乌苏里江、越南陈兵友谊关外,都一概被认为是对我们的威胁,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作者又说:我们“出兵的实质”,就是为了使“苏联处于第二线”。事实上,“苏联处于第二线”只是我们出兵的结果之一,就像蒋介石也希望美国出兵、而美国并不要求台湾出兵、从而使台湾也“处于第二线”了一样(共产党中国受到攻击,而老蒋却无须动用一兵一卒),不能因此说美国是受命于台湾,更不能说是美国要给台湾“送点礼”。

作者问道:“为什么不能一边也不倒呢?”这就等于是在问:为什么不能像瑞士那样宣布永远“中立”呢?但是啊,有这种可能吗?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啊,就以中国当时的国力来说,她能“中立”得起来吗?作者真的认为美国一伙能允许中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门心思搞发展吗?美国如果不是顾忌中国背后的苏联,毛泽东的国家真的能维持下来?远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世界范围内的“冷战”局面已经基本形成,这个局面不是中国所能改变的。当此时,中国要么东要么西,没有中间的道路可以选择。这是事实,幻想改变不了它。

说实话,我对作者最反感的,是他总以为自己比毛泽东聪明,弄得我一直在心里问:这有没有一丁丁点儿的可能呢?作者说:“莫洛托夫说,成功的外交胜过几个集团军。毛泽东根本不知此理,他只知道枪杆子里出政权,并一心充当反帝急先锋。”哇噻,毛泽东“只知道”?你以为红军当年剩下的那万把那两万杆破枪火力很猛吗?没有点超人的大智慧能把手握八百万军队的老蒋赶到那个小岛上去?我敢说,以你不仅仅“只知道”的智慧,给你五万杆枪,你屁事都干不成,啥都“出”不了啊。

作者对于我们有关朝战伤亡人数的统计是不相信的,说“我们至今没有朝鲜战争牺牲的准确人数”,但对美国佬的统计却深信不疑(整篇文章处处如此),所以我估计,美国人说他是“误炸”使馆,他一定相信就是“误炸”;美国人说南海撞机事件赔偿三万多块那是明码实价,他也一定认为美国人说是这么些那肯定有道理,再多两千都是强打硬要。就又能用上那句话了:见过崇拜美国的,没见这么崇拜美国的。

按照我们官方的说法,抗美援朝“我方与美方伤亡比为1:1.7”,作者当然是不相信的——我也不认为中方的说法没有夸大或缩小,但美方也一样。夸大战绩,缩小损失,这是古往今来不移的规律。我所见到的有关著作,对此并非像作者说的那样没有表示过怀疑。我反对的是在充分怀疑中方说法的同时却充分相信美方(但作者并不采信“54,260人”这个数字,尽管美国国防部韩战50周年纪念委员会在其新闻简报中用的也是这一数字)。这立场一定是有问题的。作者相信的比例是4:1,或者“3、4、5次战役及以后,死亡比高达15.5:1!”比例本身当然没啥意思,作者要用这些比例数字说明的结论是:我们败了!如何评价战争的胜负?作者的办法倒是简单明了,可惜毛病太大。如果用作者的这个办法来看待战争的胜负,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失败者应该是同盟国而非轴心国!二战期间,同盟国法、英、苏、美、中五国军队的伤亡人数是1652万,而轴心国德、日、意三国军队的伤亡人数是486万,比例是3.4:1(平民伤亡的比例当然“更不堪入目”),如此说来,同盟国真不该反抗法西斯呀,这不是“得不偿失”吗?
 
作者的另一个判断是:在停战谈判中,中方的要求除“停战”一点外,“全都落了空”,而美国的要求“却几乎全兑现了”。从一定意义上看,这个判断是接近事实的,虽然依旧在犯着绝对化的错误。但如何得出其他结论却不一定只有作者“中国被迫”那一条路。首先得看根本上的成败,既然美国人自己都不敢说他胜利而把“惨败”“失败”挂在嘴边,作者却硬要把胜利强加给他就显得很无聊。另外,停战谈判,说俗点,不过就是做买卖,开价,还价,再开价,再还价,最后成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毛泽东最初的“开价”本来采取的就是“漫天要价”的方针,等待的是别人的“就地还钱”;而美国人最初开出的价码本来就可能更接近于他的底线,最后能基本如愿也就属于正常。如果一件物品价值本来是100元,最后成交的价格是101元,那你就不能说那个本来开价180元的人由于距离要求甚远所以是吃了亏,也不能说那个本来开价102元的人因为更接近开价就是大赢家。道理就这么简单。

十四,“两个凡是”的辩白

我们(应该包括该文作者)都是“文革”年代过来的人,对于毛泽东那句名言自然是熟悉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再后来,批评这句话的人多了起来,因为最直观地看,这句话也是经不起推敲的。俺可真为老毛抱屈,就为了这句话,他可没少被人家泼污水呀。作者就说:“这是一个荒唐透顶的唯心主义逻辑。按照这个逻辑是无所谓是非曲直的,只要认为是同志,白的是白的,黑的也是白的。如果认定是敌人,则黑的是黑的,白的也是黑的。”真是不得了,如此看来,老毛干脆就不是个清白人嘛,真不明白他怎么就把那么有逻辑的老蒋给打倒了呢?

说不得,借机会给老毛辩白一次吧。

断章取义害死人,不分时间、场合地胡乱引用更加害死人。《毛主席语录》是“文革”那个变态年代的产物,本来就是断章取义的典型,当时无论什么派别,无论“造反”的还是“保皇”的,都能从这“语录”中给自己的行为找到根据并理直气壮地反击对方,这本身就是证明。不可否认,那些话当然都是毛泽东说的,但你不能脱离他原来的语境、原来的上下文、原来的对象来无限引申,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做,那错误就只能属于你而不属于原来的说话者。

上述两个“凡是”源出毛泽东《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一文,这个谈话的时间是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正是反抗日本侵略的艰苦年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毛泽东说道:“……现在汪精卫有三个口号:反蒋、反共、亲日。汪精卫是国共两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共产党却不是国民党的敌人,国民党也不是共产党的敌人,不应该互相反对,互相‘限制’,而应该互相团结,互相协助。我们的口号一定要和汪精卫的口号有区别,一定要和汪精卫的口号对立起来,而决不能和他相混同。他要反蒋,我们就要拥蒋;他要反共,我们就要联共;他要亲日,我们就要抗日。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首先,那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非常时期,很多言论都带有非常时期的非常色彩,它产生于特殊的环境,也作用于特殊的环境,你把那些有特殊语境限制的话当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或者以为别人是要把它当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错误是你的,不是说话者的。其次,具体来看这段话,两个“凡是”是针对之前的叙述的总结,其中几个主要词汇如“敌人”、“反对”、“拥护”,都有着非常明确的所指,“敌人”不是泛指,而是特指汪精卫——“汪精卫是国共两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和“拥护”也明确针对汪精卫的“反蒋、反共、亲日”。所以那句话完全可以换成这样的句子:“凡是汪精卫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汪精卫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在当时,鉴于汪精卫一心投靠日本侵略者的汉奸行为,这样绝对分清敌我的号召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是有利于抗日反伪的。批评毛泽东这句话的人,我敢保证,要么是没有看过这篇文章,不了解那言论本有特指;要么是看过了也视若无睹,一门心思只想泼污水;要么是……没啥说的,只有一个解释:弱智了。
 
在我们的这位作者眼里,毛泽东当然是既“荒唐、唯心”又事事听命于人的,而美国佬却反复地聪明得无以复加,总之是一切都在美国人的意料和计划之中。按作者的说法——当然也不是作者的发现,此一观点也是抄来的旧货——1951年1月13日“停火提案”之被中国政府否定,完全是美国人一手安排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政府因为遵循“两个凡是”而落入了美国人的圈套。不能否认,当年的“五步方案”比后来的实际停战协议,对我们来说利益更大,这就像买股票,不一定你每回都能“抄底”或“抛高”的,尽管做不到这一点,却不能就此认定你不能成为赢家。至少可以说,“五步方案”不符合中国人“先谈后停”的原则,认为“先行停战的目的,只是为美国军队取得喘息时间……只便利于美国维持侵略和扩张侵略”,就当时的战局而言,否定它是极其自然的。美国人要是真有作者说的那股子聪明劲儿,也不至于蒙受朝战不胜实败的耻辱了。

朝战期间的中国外交,用“有得有失”来评价是准确的,若不拘泥与一时一地的得失而更看重新中国在国际上大国地位的确立和不再任人欺侮的现实,则胜利的价值远高于失败的损失,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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