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花直窜过肩膀 方显木匠功夫深

7、“堂上一点硃,民间千滴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5-16 15:11:27 / 个人分类:刀笔的漫谈

7、“堂上一点硃,民间千滴血”

       和现在社会一样,一旦受理了起诉,衙门就要开始传唤案件的当事人。这个传唤的名单是也是由师爷根据起诉的状子里提到的被告、证人情况来划定的,发下去由书吏制作传票,然后由长官用“硃笔”在被传唤人名字上点上一点,就算是批准了,吩咐衙役前去传唤。由于衙役们有了这张传票在手,就会以“鞋钱”、“跑腿钱”之类的名目去百般勒索当事人以及证人,所以历来的,幕学教科书都引用“堂上一点硃,民间千滴血”这句民间俗谚,提醒师爷要尽量缩小传唤的范围。比如《佐治药言》说“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下笔时多费一刻心,涉讼者已受无穷之惠”。

       在决定传唤名单时,最要注意的是不可轻易传唤妇女到庭。古代以妇女在众目睽睽之下到庭受审为奇耻大辱,法律仅仅规定在谋反、恶逆、被盗、被劫、被伤、子孙不孝等情况下妇女可以自行起诉,其余事项一律由其父、夫、兄、子等男性亲属代为起诉、代为到庭。

       《佐治药言》举了一个因确定传唤妇女为证而遭到报应的例子:山东馆陶县发生一起调戏妇女的案件,受害妇女的丈夫到县衙门来起诉调戏妻子的恶少。当晚,本县知县的刑名幕友叶师爷根据那位受害人丈夫的诉状,草拟了一个传唤名单,打算向知县建议本案只传唤调戏妇女的恶少,不必传唤受害人到庭。正好旁边有一位姓谢的幕中朋友笑道:“我听说那位被调戏的小娘子可是本地一绝的国色天香,何不传来让我们见识见识?”叶师爷不禁心动,想传受害人到庭问话,也是法律上有规定的事,于是就在传唤名单上添上了那位受害妇女的名字。第二天衙役到那户人家送了传票,想不到的是,衙役前脚离开,那妇女后脚就上了吊,一命呜呼。叶师爷听说后大吃一惊,赶紧向知县建议严惩那个恶少,按照清朝法律调戏妇女致使妇女羞愤自尽的条文,拟该恶少为绞监候。经过层层复审,那恶少终于在当年秋审时被定为“情实”而处决。可是叶师爷自己心里总是不踏实,一直被噩梦缠绕。8年后,当他在吴桥县当刑名师爷时,有一次在和东家对饮时突然昏倒在地,冥冥中只觉得自己的魂魄被带回了馆陶县城隍庙,见当年被处死的那个恶少正在向城隍老爷申诉,说自己罪不该死,那名妇女是因被传唤、惟恐在众人面前受辱而自尽,和自己的调戏行为无关。叶师爷不敢对城隍老爷撒谎,只是声辩法律上有此明文,允许传唤受害人到庭;即使传唤出于私心,那也是谢师爷出的主意。城隍老爷怒喝:“假借律例,以遂淫心,是何道理?”又发签要传唤谢师爷魂魄到案,叶师爷吓瘫倒地,一叫惊醒。醒过来后,叶师爷对知县说明这桩孽业,摇头丧气,坚决要求搬出县衙居住。6天后,叶师爷再次昏厥,不久醒过来,对人诉说:“这次魂魄又被勾到了馆陶城隍那里,和谢师爷魂魄对质,谢师爷辩称自己只是随便一说,落笔毕竟是叶某。看来吾命休矣!”果然在第二天晚上叶师爷突然暴毙。

       这个故事现在看起来近于荒诞,不过记录这个故事的绍兴师爷汪辉祖是非常认真的。他在《佐治药言》这本最副盛名的幕学指导书里以这个故事告诫师爷们,尽可能不要传唤妇女到庭,否则阴谴莫测。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