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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系列故事之三——衙门的事务——监察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5-18 08:28:09 / 个人分类:八字衙门里

       37、终要打碎的琉璃屏

       上文说的大多是州县长官作威作福的情况,不过不要忘记的是,明清时州县长官权力集于一身的反面,是其责任也更为重大。州县政务发生问题,州县长官真正要责无旁贷的担当起来,找不到其他顶缸的人。而就象上文已经说明的那样,明清州县政务范围之广泛简直难以想象,州县长官一人要把所有的政务都处理妥当几乎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在亲民、治民的州县长官上面,重重叠叠的压着方方面面的治官之官,监视着州县长官的施政以及为官情况。州县长官如果不能一一应付层层上司的要求和监督,就会动辄得咎,被参被劾,罚俸降级,甚至罢官革职。所以明清官场上传言州县官如琉璃屏,触手便碎(《学治臆说》)。在方方面面的监视下,州县长官就如琉璃屏般透明,也如琉璃屏般的易碎。

       所谓打破琉璃屏并不一定就是指立即罢官,同时也是指州县长官很难升官。一般州县长官的任期为3年,3年任满后如期升迁的州县长官几乎是没有的,总要再到其它州县再去做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可以升官,宦途一帆风顺的可能性极小。特别是做人正直的清官、好官,因为往往不为上官所喜,在州县官位子上会转磨转上好几任。《明史·循吏传》正传传主共有30名清官,都是从州县官步入宦途,都被治下的百姓誉为青天,但是却只有4个人最后爬上司道一级,其余的人都在州县官的位子上致仕退休。《清史稿·循吏传》有58名正传传主,其中升到司道一级的也不过17人。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轩倪,清朝著名的清官于成龙、陆陇其、陈瑸等等,都有着在州县官位子上辗转几任、被降级处分甚至被革职罢官的经历。

清末人孙鼎臣在他的《畚塘刍论》里总结说:一个知县头上压着五、六重监视他的上官,他的性格、语言、动作,都可能导致升官或罢职。士大夫一旦当了知县,就如同被判了终身流放,不可能升为大官。百余年来公卿重臣没有一个是从州县官起家的。

       明清大大加强了对于地方基层的监察。明朝都察院的监察御史每年轮换出巡各省为巡按御史,号称是代天子巡狩。所到之处,可以检查州县任何一个方面的政务操作情况。各地州县城中都修盖专门的按院衙署,平时也是空关着,由皂隶、门子看守。巡按御史一到,立即可以升堂办案。发现州县长官贪赃枉法事实的,可以向朝廷弹劾,并可以和省巡抚或按察使商议,先行摘印。

       明清时各省的提刑按察使司监察本省所有官员。按察使司的副使、佥事等副职官员要分片巡查本省各个府州县,每个巡查区称为,包括若干个府州县。出巡的副使、佥事称为分巡道,简称巡道。州县城中也要修盖分司衙署,预备分巡道来到时办公使用。分巡道监察的重点在于司法审判事务。

       各省的布政使司也同样派出自己的分支机构对府州县进行监察,或推动、组织某项特定的政务,这种分支机构也由布政使的副使、佥事负责,一般按照特定的政务命名为清军道兵备道盐法道等等,往往也统称为分守道

       除了上述朝廷、政府由上至下的监督外,州县衙门也受到不那么明显的由下至上的监督,这就是当地绅士阶层控制的舆情。绅士是指本地已获得生员以上功名的人,以及卸任乡居的官员。这些人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朝中的同乡京官有可能向皇帝上奏章,乡居官员有过去的老部下、老同僚在本省各级衙门任官,当某一政务触及到了绅士们的切身利益,就会同仇敌忾发动这一广泛的联系网,对州县长官形成围攻。普通百姓的舆论再强烈仍然没有办法直接触动朝廷、影响官僚体系迅速做出反映,但绅士集团发动的舆论攻势却往往是有效的。州县长官只能尽量注意不要去得罪这个集团,为政不得罪巨室就是这个意思。

 

       38、小心翼翼见上官

       清《客窗闲话》里有个呆官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时州县长官的处境。有个呆头呆脑的读书人中了进士,选为某县知县。亲戚朋友们为他找了个熟悉官场礼仪的跟班。到了地方先去拜见知府,他一下轿就气昂昂地从中门往里走,被跟班一把扯到边门进去。拜完知府又去拜访首县,他下了轿往边门走,跟班却又把他扯到中门进去。呆官火了,回到公馆大骂跟班:你把我拖来拖去,当我是木偶吗?跟班解释说:见上司要从边门进去,表示尊敬;首县是同僚,可以从中门进去。呆官恍然大悟,连连称谢。跟班乘机请求升做门房,呆官一口答应。到了本县上任后,衙门里的书吏凑钱摆了一桌下马酒席,呆官吃得高兴,发个请柬要回请书吏,门房立即阻挡,说这是下属应尽礼仪,长官应该受之无愧,官体威严,正在于此。呆官听了记在心头,第二天到文庙烧香,全县生员夹道欢迎,齐齐作三大揖。呆官牢记官体威严,毫不还礼。绅士们觉得受了侮辱,议论纷纷。呆官又骂门房,门房告诉他:入圣人礼法之门,见师生清高之士,要谦恭有加,和昨日情形不同。呆官叹道:这作官的礼仪比写八股文还难。后来呆官亲自发放书吏衙役的工食银,点到轿夫,前面两个轿夫绰号洋洋得意不敢放屁,后面两个轿夫绰号昏天黑地拖来扯去。呆官觉得奇怪,回到内衙问师爷,师爷笑道:这是他们在取笑东翁了,说你出行时前呼后拥是洋洋得意,见了上官不敢放屁,问案审讯昏天黑地,案件了结全靠拖来扯去最后这呆官果然因为死罪案件拟律失当而被罢官。

       见上官不敢放屁是确实之事。《子不语》里有个一咳万金的故事,说是有一年山东汶上县的知县去拜见巡抚,不巧偶感风寒,拜见时忍不住猛然咳嗽一声。巡抚认为他故意不敬,沉下脸来把茶杯一举,跟班们高呼送客。知县不知所措,慌慌张张地退了出去。回去后出重金打听到巡抚正要师爷起草弹劾自己的奏章,惊恐万状,想尽办法打通关节向巡抚送了上万两银子,才保住乌纱帽。官场上传为一咳万金

       清末巡抚、总督权力大增,州县长官都要靠其任命,因此督抚简直成了州县官的太上皇。州县官在京城掣签得官后,到省会要拜见总督、巡抚,等待挂牌。初次见面的印象极为重要,一般总是凑成一批一起接见。接见时说话也要特别注意,清末人朱翊清在《埋忧集》里记载了他朋友经历的一件事:

       他朋友和另外4个州县官一起在广州候缺,拜见广东巡抚,从一大早一直等到中午,巡抚才来到书房。行礼后,大家分头坐下,巡抚还未开口,有个捐纳出身的知县就突然站起身来提问:请问大人贵县?巡抚说:原籍大兴。那知县又追问:属于哪一府?巡抚说:是顺天府。那人点头说着对啊、对啊,坐了下去。过了一会又起身提问:大人贵姓?巡抚很不高兴,说:我们旗人没有姓的。巡抚反问那知县是哪儿人?那人答道:回大人的话,是广西。巡抚又问:贵乡风土如何?那人回答:回大人的话,敝县土产绝少,只是山中猴子很多。巡抚问:猴子有多大?那知县说:回大人的话,小的不过巴儿模样,大的却似大人一般。他说的大人一般当然应该是指和成年人一样的意思,可是他前面口口声声称呼巡抚为大人,听上去就没有分别。同坐的人都不禁心中暗笑。巡抚大怒,站起身来厉声责骂:象你这样的人还想为民父母吗?拂袖而去。当天巡抚就发出了一道命令,要那知县告病还乡

       在候缺时,候补官员都是急不可耐,总想得到督抚的欢心,早日挂牌,经常要到督抚衙门求见。民间有臀哪先出门的谚语,一般出门总是往前走,怎么会臀部朝前出门呢?《吴下谚联》解释说:官员求见上官,到了衙门的宅门口,到门房投了手本,门房叫他略等,自己进去通报。那官员忽起忽坐,不能即安。过一会,门房出来传话不必见,还要恳请求见,其臀频起频坐。直到上官坚决不接见,才垂头强步而退,是臀部先出门。即使上官接见,三大揖再加叩头,上官不过抬抬手。坐也不敢坐,有问即起。上官送客,又要匍匐在地辞谢,头俯至地,腰屈不伸,足在槛内,惟其臀已仆仆尔出诸宅门之外矣!这就是臀哪先出门

 

    39、“公罪”难逃脱

       中国古代法律一直有公罪私罪之分,凡是官员工作出了差错,即使是完全因为官员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差错,仍旧要算作一项公罪,由官员个人承担。公罪也要处以刑罚,只是在实际执行时一般都折换为赎刑或行政处罚。清朝专门制定了《吏部处分则例》这部52卷之巨(即使清朝的刑法典《大清律例》也不过30卷)的法典,其中列举了成千上万的公罪罪名。

       最轻的公罪处罚方法是罚俸,罚去官员应得的俸禄,有罚俸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两年等等级。使官员害怕的不是被罚去俸禄银子,最主要的是受到罚俸处分就在政绩上留下了污点,对考核大有影响。

       比罚俸更进一步的是降级,比如将知县从正七品降为从七品,其俸禄相应降低,各种仪仗、服饰等官阶标志也相应降低一级。降级分两种:降级留用,降一级到降三级,仍可留在原职位上当官,以观后效,即使没有立功表现,3年无过的可以开复降级调用,降一级到降五级,立即免去现职,调任所降级别的官职,比如调任从七品的州判。

       发生重大的公务差错或犯有私罪,就要被革职。就地免去官职,今后要再想当官,要在4年后申请开复,得到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铨选。也有一种革职是所谓革职留任,官员被革职,但仍然要完成所担负的职务,最后有可能撤销处分。如果官员私罪严重,就会被革职拿问,被逮送到京城受审。还有一种是革职永不叙用,被革职的官员就此失去了官员的特权身份。

       当州县长官犯的公罪涉及到财政方面问题时,比如赋税征收不足额、仓库粮食有霉烂等等,除了受上述的处分,还必须要填赔,在没有赔足以前不得离开。

       理论上地方长官没有权力直接惩治州县官,发现州县官犯有公罪,要向朝廷弹劾(或称参劾),弹劾的奏章是用白纸写的,叫做白简。然后皇帝批示交部议处,然后就由吏部按照《吏部处分则例》决定处罚方法,再通知督抚执行。聪明的州县官在发现自己工作失误后,要赶紧上章自劾检举,和刑事案件中自首一样,自劾检举也可以减免处罚。

       州县长官责任最广泛,犯公罪的机会也最多。以至于清朝一些正直的州县长官有一句名言:作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这句话出自清朝一位名叫蒯德标的清官,他认为实际上州县长官不可能避免公罪,所以如果着意掩饰公罪,就是出于私心,是在犯私罪,盖求免公罪,即是私罪矣。所以不少正直的清官情愿犯公罪、降级丢官,也不愿掩饰公罪。

       清朝著名清官陆陇其在直隶正定府灵寿县当知县时,有一户官宦人家遭到抢劫,刑房书吏向他建议通详时不用强劫字样,以免万一不能如期破案会犯下一桩公罪。陆陇其不同意,仍然照实上报强劫。正定知府见了通详,唯恐不能如期破案就导致自己被连坐(公罪也要连坐,按照职级依次减等),下令把灵寿县刑房书吏提到府衙痛打一顿,暗示陆陇其修改通详。可是陆陇其不为所动。不久此案破获,案件申详直隶总督,总督不愿意直隶的抢劫案的案发率上升,下令把此案改作盗窃。知府赶紧向陆陇其传达,陆陇其宁愿罢官,也不愿作假,仍然不改动案件的申详。由此得罪总督,考核下等,不得升官。

       州县长官的公罪还有一个抵销的办法,就是在任内设法多立功,积累优秀的政绩,一旦有了公罪,就可以功抵罪。这是大多数情况下州县长官的办法。这主要有纪录加级

       纪录以次计,能够提前完成赋税的征收任务、能够如期破获案件之类的政绩,都可以纪录一次。纪录由省督抚即可决定,无须报告朝廷。纪录可以一次到三次,纪录三次以上的,可以加级。

       加级是提高州县长官的品级,有重大的政务表现,比如完成上级的交办的重大事务、破获重大案件、有军功等等,会被表彰加级。加级可以加一到三级。加级必须要报朝廷吏部被案。被加级的州县长官的俸禄并不增加,但可以穿戴所加品级的官服顶戴,摆所加品级的仪仗。过去加级是很少有的事,但到了清末几乎没有哪个州县长官不加级的。往往有纪录十几次、加级五、六级的。纪录和加级除了可以在考核时列上等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防御性的资源:可以用来抵销不可避免的公罪,纪录可以抵销罚俸,加级可以用来抵销降级,加一级可以抵销降一级。

      

       40、大计考语一字悬

       就制度上而言,明清对于州县官的考核和考察是相当完备的。朝廷定期对所有在任的州县官员按照若干标准进行甄别,称考察。凡州县官任满则要考满

       明清时朝廷定期举行对所有地方现职官员考察。各级地方官都要按月对下级的日常政务表现进行考察,比如州县长官自己被知府考察,而他们也对自己下属的佐杂官进行考察。每月州县长官将对下属佐杂官的考察情况上报知府,知府则按季将对所属州县长官的考察情况上报到省布政使,省布政使每年汇总本省所有在职官员的考察材料。每逢辰、戌、丑、未的年份,由省巡抚会同巡按御史一起,对本省所有官员3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甄别。考察的标准是八法: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疲软、不谨、贪、酷。年老是指年事已高,不适合担任州县长官。有疾也是指身体状况不适合再担任州县长官。浮躁是个模糊概念,据清朝《六部成语注解》:性不定曰浮,性急曰躁才力不及是指处理政务经常出差错,没有办事能力。疲软是指州县长官主政态度不积极,得过且过,司法案件积累、财政税收拖延。据《六部成语注解》,收受贿赂曰贪据《六部成语注解》,虐害百姓曰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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