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幽绿环抱的隐隐青瓦,烟囱滞缓地散下雾霭,
挽住丝丝悄逸,淡淡蒙蒙,悬浮起这无归的乡土。

五常先生的话语有些中风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2-11 08:03:51 / 个人分类:精打细算

五常先生的经济话语简洁而易读,其实经济之事本身就肥沃在日常中,轻轻点拨一下很多事理大多可轻松明白,但还是往往陷于糊涂。为什么?比如经济是不承认身份的,或者至少不那么在意身份,可话语中难免在身份中迷失。张五常最近《误导的指数》就比较误导,不是指数误导,而是身份误导。误导了自己也误导了读者,尤其是对五常先生信服者更为可能。至少,在中国,农民的单位是“家庭”,而城市里百业的单位是“个人”,不同的单位制度表示不同含义,表现不同的经济机理。

农民,并非仅仅按照劳作内容确定其身份,更重要的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制度下的方位。农民不是单纯的劳动力,他还是土地经营者、生产管理者和生产者本身、也是资本运营者、市场交易者。农民的收入是上述过程产生的总收入,和城市中劳动作业的工资性收入完全不同,至少劳动者的收入不直接关乎生产过程的风险,而农民则担待过程中所有的风险。如果农业劳作者不担负风险和注入资本,则可以称作农业工人,这样的生产关系显然和农民颇有差异,而不简单再混同作“农民”。

事实上,这样的区别早就在学术和经济现象研究中存在。“佃户”和“长工”之间就很有区别,至少几百年里两个现象就是有区别地并存。之所以没有成长出来以“长工”,也就是农业工人为历史体验的社会层面或者产业状态,在相同的土地所有制情形下,“佃户”的生产效率以及经营风险自有其市场理由。在这个理由下,农民事实上应当获得两个来源的报酬,一个是本身劳动得到工资性收入,另一个当然就是资本性报酬,甚至以及管理性酬偿。在工资性收入满足后,若资本收益不得实现,资本依然会向高利润地方转移,这是经济的必然现象。

反之,如果首先以资本收益满足为条件,如果工资性收益低于其他行业,劳动力依然会向报酬高的地方移动。无论如何,两种机制产生了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农村劳动力在加速向其他行业转移,资本主题的或务工主题的。而来源于其他产业或行业的收入,统统计算成“农民”项下的收入,这分明是“身分所有制”的剪裁,和劳动力本身或者资本本身的经济效应全然不同。“农民工”形态下,其总收入扣除其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和费用后,只有那部分带回家庭的才计作“农民收入”,这样的统计分析对头么?

每一个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都会给家庭节省下原本的口粮。或者可以认为家庭增加了一个人口单位的商品粮数量,也可以理解作农民家庭减少了一个人口单位的消耗。若一个五口之家,有两个孩子进入城市打工,其粮食性成本费用就减少了五分之三,或者销售品增加了某一个幅度。注意,这并非和产业效率提高有关,但却又绝大地提高了农民家庭的总收入。当效应超出阈值后,农民要雇佣短期劳动,于是农业工人就出现了。更重要的是,由这种劳动力价格的市场衡量,家庭收入中开始萌动了经营核算机制。

上述所察,每增加一个非农化的劳动转移就业,农民自身就会产生收入增益。这和农业劳作无关,却和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不分的农业经营形态有关。这就是为什么统计数字上劳动转移带来的收入只占百分之三十强,而农业收入却依旧保持高位的原因。倘若将在城市务工的转移劳动力收入依旧计入“农民”项下,其非农性收入应达到农民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还要强。推论的理由就是,这部分转移劳动力,其收入的一半要在城市里消费掉,显性的或者隐性的、直接的或者间接的。

可见,张五常先生取材有偏差,歪曲了表面现象下的经济构架和机理。估计这就是张五常直觉地以身份考察,而将农民和农业混同在一起,忘却了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本身已经丧失了农民这个身份并脱离了农业生产这个事实,可他们对农村的贡献率已经远远超过了农业本身的能力和潜力。在承认城市是解决农村未来根本所在这个基本道理条件下,应当更加清楚认知迄今农村出现的有效转变还是城市化这个根本,而不是农业政策或者农村政策什么的,或者至少不是根本。在这点,张五常的思索,的确有些中风。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