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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莫打伞,谷歌未侵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1-06 18:16:44 / 个人分类:随笔集

 

关于谷歌构建数字图书馆时侵犯了中国作家权益一事,目前仍在沸沸扬扬。如果单看中国作家及相关机构(如简称“文著协”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反应,我耳畔简直要轰响起“义勇军进行曲”来了。文著协在其2009年9月27日发布的《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里,“希望广大作者勇敢地站出来,坚决维护合法权益”。针对中国至少570位作家共计17922种“作品未经许可已经被数字化”、且谷歌对每本书的赔偿金额只是区区“60美元”的做法,该机构声称,已于9月24日“专门召开了法律专家座谈会”,“专家一致认为谷歌侵犯了中国著作权人的权利,和解协议中对中国著作权人的限制并不公平,中国权利人应该有组织地与谷歌交涉,维护中国权利人的正当权利。”

接着,是一场预料中的媒体轰炸。每篇报道照例都要援引几位著名作家的意见,这些意见又异口同声地深陷在“愤怒”中:“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他们做梦去吧!”“要打它(谷歌)一棒子。”“作家作品未经授权就直接收入数字图书馆,这样做简直就是文化霸权。”……从这些作家的表态里,我听出一股强烈的末日感,他们貌似崩溃了。若真相确如所言,作家辛苦创作的作品被人用“60美元”就“打发了”,相同的愁云也会压上我的头顶,我头上有帽子的话,也会被怒发顶高寸许;身为一介码字为生的文字客,我不会有情绪表演“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夺命风度的。玩崩溃吗?请算我一个。

不过,最好先把事情弄弄清楚。崩溃体验毕竟不同于搓澡捏脚,犯不着白玩一场。

中国不少作家(含相关机构),恕我直言,对于自身理解力的低下,似乎缺乏应具的羞愧之心。我花了点时间了解此事,结果大吃一惊:谷歌公司几乎每一个解释,都被我们这些勇于义愤、怯于明理的作家大踏步地曲解了。的确,谷歌是雄心万丈地打算建立一个前无古人的数字图书馆,为此他们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对全球上千万部作品完成了数字化转换;的确,他们没有履行先行告知的法律义务(牵涉的作家也实在太多),中国的17922种作品是在著作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大洋彼岸被扫描存档的。但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打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将这些作品以数字化方式供人有偿或无偿阅读,换言之,中国作家声称的侵权,实际上根本没有发生。不仅过去没有发生,依谷歌的解释,只要著作权人拒绝,日后也不会发生。是否发生,取决于著作权人与谷歌签署一份“和解协议”,著作权人拥有同意或拒绝该协议的全部权利。当然,著作权人同意与谷歌合作,他将获得自己作品的63%数字化收益。

那么,所谓的“60美元”赔偿或“打发”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此之前,谷歌将作家的作品,以“摘要”形式登载在自己构建中的数字图书馆上了。一方面这是谷歌单方面的行为,事先没有告知作者,另一方面谷歌又试图表示诚意,希望作家们能与他们进行后续合作,他们决心为这份擅自从事的“摘要”,按每本书60美元的价格进行“赔偿”或“和解”——随你怎么理解。反正,按最寻常的理解,刊登作品摘要,差不多等于为作品进行广告宣传了;只要不是蓄意找碴,作家遇到此事,第一感都该是心存感谢。然而,就这么桩对作家毫无敌意的事,加外一点小钱——确实,数额不大,为慎重起见,我也无意视它为善事——竟会让部分作家神经质到这种地步,好像自己精神上的身家性命,将面临一场无妄之灾。我的说法,来自对谷歌在其专属网站供人下载的《书面声明》的解读,还参考了《新京报》记者对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Erik Hartmann先生的访谈,在回答记者疑问时,Hartmann先生表示:“有的作家以为把整本书都放上去了,这是一个误解。60美元的赔偿,并不是说买了版权,这本书的版权没有给任何的第三方,如谷歌。此外,也只是能搜到书的名字和摘要,对这本书来说,反而可以更加容易被看到,可以加入产生收益的商务模式,可以分成。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变成收费模式,如收费阅读等。”当记者询问“出版者一旦接受60美元,是否意味着他的书今后就要从摘要模式向预览模式转变”时,Hartmann先生明确答复:“不,如果他觉得不合适的话,完全可以把书拿下来。”

了解至此,对部分中国作家无端萌生的怒火,我只能心生悲悯。

我们讲点道理吧。虽然我也是谷歌免费策略的受益者,我的电脑和手机里都有谷歌免费提供的软件,但我仍然不打算扯些越世高谈。任何一台电脑都能免费浏览任何数字化文明成果,固然是件世人乐见其成的美事,但假如著作权人无法获得相应酬报,结果只有一个:扼杀创造之源。被扼杀的创造之源,最终又会反啮其身,给予谷歌的宏大计划以釜底抽薪的一击。我们不必把谷歌想像成天使,也无需把它丑化成恶魔。西人惯言“生意就是生意”,类似数字化图书馆这样的事,牵涉极广,谷歌若非抱持双赢之念,在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忘合作者的利益,定然毫无所为。所以,认定人家店大欺客、仗势欺人,多半只是我等小民意识发酵出的受迫害幻觉,绝非理性人所为。我们的作家理应与谷歌进行建设性的谈判,如能授权某可靠组织且带上一彪律师团助阵,再好不过,以便使可能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眼前陷阱及未来陷阱,得到充分的保障和预防。

谷歌尚未侵权,天晴且莫打伞,伙计,振作些吧。

载《文汇读书周报》2009年11月6日


TAG: 谷歌 侵权 作家

引用 删除 Guest   /   2010-01-20 1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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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Guest   /   2009-11-30 2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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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Guest   /   2009-11-11 14: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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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Guest   /   2009-11-06 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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