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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难——病后小札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2-20 04:20:35 / 个人分类:舒芜随感

 
╳╳先生:

终于收到您的E-MAIL,非常高兴,以后我们通信方便了。但您说尚有“前一信已经传到您的电子信箱”,却没有看见,不知道何时发的?是什么内容?甚望详示。

关于“哀妇人而为之代言”,这只是借用一个成语,“妇人”这个词的词感,我很不喜欢,既是成语,也不好改。但是,就整个意思而言,我仍然觉得没有错。我念念不忘的总是“女性的苦难”。我在电脑里面,专门设立了这么一栏。我念念不忘的,首先是中国女性的命运:远的不说,文化大革命中,湖南道县大屠杀里面,“地主婆”要拖来给“贫下中农”“开大锅饭”, 一”大锅”供二三十个“贫下中农”来开,“杀都杀得,哪有搞不得的道理?”搞了之后还是杀,先把她腹中怀的“狗崽子”活活挑出来,好“斩草除根”。 文革中全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包括所谓回乡知青)达数千万之众,其中有一半是女知青。在这上千万女知青中,遭受部队、农村当权者奸污的无法统计。至于“新时期”以来,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整体大滑坡,更是有目共见。二奶,三陪,发廊,洗脚屋,……这些都已经见怪不怪。以至于最近,广东的台商流行喝“女婴汤”,用几个月的或者流产下来的女婴炖成汤,一盅三四千元,说是大补,壮阳。六十二岁的老头,喝了女婴汤,就可以对着客人,紧搂着身旁的十**岁的二奶,自夸“每晚都可来一回”。

我一样不能忘记:非洲还有一亿二千多万女性,一代一代不能免于“割礼”。 北非国家一些极端的伊斯兰组织袭击、强暴和绑架妇女,把一些妇女扣作奴隶,政府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肯尼亚的寡妇,还要在“洁身”礼中遭受巫师的有偿强奸。巴基斯坦低种姓的少女,还要代替她全家女性,接受高种姓人家的轮奸之刑。印度的寡妇,还在被“撒提”。印尼几次***中,华裔女性总是大量血淋淋地受难。日本的“女体盛”餐馆生意兴隆,分店已经开设到伦敦。前苏联和东欧年年有成千上万少女,被贩卖去做性奴。俄罗斯有五分之一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每年有1.4万名妇女死于家庭暴力,去年就有十万名妇女向危机中心求救。

母系社会远矣。保留了某些母系社会遗迹的民族部族也很稀少了。在全世界的文明人类里,女性则经常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仅仅因为她们是女性的缘故。她们平日在家里,是家庭暴力的对象:在街上,在商场,在办公室,要时刻紧张提防或勉强忍受各种性骚扰、性玩弄。打起仗来,“乱离最苦是朱颜”。遇着寇盗刑戮,男女一样遭殃,女性则求一死了之而不可得,等待她们的是,或者不杀之留下来慢慢淫之,或者加重淫之以快快杀之,或者淫之之后仍然杀之,或者杀之之前再加淫之。

甚至同为英雄烈士,女性也要比男性多受一番凌辱,林昭,张志新,……因为她们是女性.

我一再说“仅仅因为她们是女性”,大概会被讥为所谓“本质主义”。这个我不大懂,暂且不管,反正我看不出别的原因。对于女性的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命运,难道不应该“哀”么?这个“哀”,并不限于地位高、命运好的人对于不如己者的同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鲁迅,对于奴隶,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况且男权社会里,男性生来处于强势地位,这不是他们的过错,不能说他们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的可“哀”命运,就没有权利致其一“哀”。他们既有权利“哀”她们,他们为她们而发的言,自然是也只能是“代言”。“代言”有隔膜处,也有独胜处,这个上信已经说过了。

还有一点,那些受“割礼”,受“洁身”,被“撒提”,接受轮奸之刑,充当“女体盛”,被卖作性奴的亿万女性,孤陋寡闻的我,没有听过她们的声音,也很少听过女性主义或女权主义理论家为她们代言。因此,我所谓“代言”的范围是包括到她们的,尽管我还只是在留意材料,还没有为她们写出什么。——再说一遍,我说没有听过她们自己和为她们代言的声音,完全可能是因为我太孤陋寡闻之故。

我并不希望你我的通信成为彼此附和互相吹捧的通信,坦白诚恳地交换意见,展开讨论,该是有益有意义的,是不是?

寄来的几本书,已经签名寄回,想已收到。《舒芜口述自传》和《回归五四》已无存书,请谅。

       专此布复,顺颂

文祺。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舒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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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   2006-02-11 02:42:28
现实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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