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庐沽酒,尝去喝酒,醉卧其侧,既不自嫌,其夫亦不疑之。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不识其父,径往哭之......

读书随笔:知识是人之所愿知、所愿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12-13 13:25:39 / 个人分类:怀沙笛沉兮畔牢愁





       1.1.知识不在于真实。
       因为知识的意义在于知识的主体——人。
       世界本身无所谓知识。
       知识的意义正在于创造和使用知识的主体——人。

       1.2.所以康德希望获得客观、必然、普遍和有效的知识时,必须的前提是具有客观、必然、普遍和有效的人。
       没有。

       1.3.既然涉及到人,知识就一定涉及到目的和意义。
       人是有目的的动物。满足人的“目的的东西”,才成为“知识”。
       启蒙以来的人的目的,是人的“解放”。因此,全部知识的内容和构成就是“解放”。
       “解放”的知识是现代性知识的性质;正因为“解放”的性质,也正因为主体的“人”,知识的正义性和正当性才能得以表现、表达和被获得。

       2.1.所以,现代性话语中的主体——人——和人的两个愿望(正义)——真理话语和解放话语(实践)——才真正构成了现代知识的载体、意义(人和人的目的);以及现代知识的内容。

       3.1.因此,知识从来不是客观的。知识是主客观的一致,但主体是知识的本源。
       知识也从来不是普遍的,知识随着人的价值性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从“完备的-普世的”到“分裂的-差异的”)。
       知识也不是必然的,而是社会权力运作的结果。知识与权力互为因果,即知识真理的合法性是社会利益集团矛盾、斗争的结果。

       3.2.一定时代、时期的知识,构成一定的真理规则,排斥异己的“知识”(称为谬误),确立合己的知识(称为知识的生产与创新)。

       4.0.谈论知识,必谈论知识的主体——人;由人这个知识主体,生发出知识的社会性(社会关联性)。
       因为与人无关的东西,是不存在,或是没有意义的!世界上的东西只要进入人的视界(美学上叫“人化”;社会学上叫“权力场”),就囿于了人的限制(哲学上叫“控制”、“改造”,或“符号化”,或“进入存在”)!



(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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