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庐沽酒,尝去喝酒,醉卧其侧,既不自嫌,其夫亦不疑之。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不识其父,径往哭之......

文学随笔:现象是如何生成现实的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5-12 14:55:43 / 个人分类:怀沙笛沉兮畔牢愁

——存在、现实、实在、现象、事实、真实、实体、客体、物体、实象、虚象、物象、形象、想象、意象 ……
——余华:强劲的想象产生事实


       人们爱说“我爱真理”,又说“我追求真实”。
       真理是什么呢?是哲学家的观念,是逻辑学家的命题(含义+形式),是宗教信奉者的一种心境,……?
       真理不应该是关于世界的本源的追求;真理应当是一种个人的发现,而无论这种发现是一个观念,一道命题,一种心境。真理就是对你而言的一个新东西:新事实、新含义。准确地说是:事实的新含义;而事实的新含义表明这是个新事实。
       真理的内核是真实。真实的形态有现象的真实;现实的真实;想象的真实;心理的真实。而这一切立足于现象的真实。现象的形态有生活现象;物体现象;心理现象。
       自现象出发才能现实。自现实出发才能抵达真实。自真实出发才能获得真理;所以现象是第一性的,是进入真实之门。抵达真实的途径:可以是逻辑;也可以是直觉;还可以是意志。即可以是真之途、美之旅、善之行。
       总之,现象(物理现象、心理现象)是出发点。

       “这主要是,历史、现实生活(可理解为现实、真实、真理的同义语——引者解)是以纷繁的、偶然的现象表现出来的;而现象总是具体的、甚至是非理性的;具体的、非理性的东西往往寓于偶然,而偶然又不断生成;人对于偶然、具体的体验(相对于直觉和意志——引者解)、认知(相对于逻辑——引者解),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特征(真实、现实、现象是对人而言,事物自身无所谓真实、现实、现象。它就那么摆在那里。——引者解),两者相互交流与相互渗透,进而生成新的现实;所以可以说,‘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钱中文,《文学评论》99-2  P.14)
       余华也说,“强劲的想象产生事实”。又就具体作品说,“当然,这个作家的作品里必须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想象,而不是虚幻和离奇,想象应该有着现实的依据,或者说想象应该产生事实,否则就只能是臆造和谎言。”“这是胡安-鲁尔弗那部著名的小说《佩德罗-巴拉莫中的一段,两个事实上已经死去的人就这样睡到了一起,一个是男人,还有一个是女人。”(《我能否相信自己》P.106)

       这两位(一个学者,一个作家)都证明了现象,无论是物象的现象,或想象的现象都能,也都是产生现实(物理的现实,或心理的现实)的出发点。
       文学作品的创作是从对现象的感受、体验出发,而不是对于生活(这里的生活已经成为一种概念、观念,即关于生活的群体化、本质化、必然化的概念和观念。)的反映(这里的“反映”已成为了时代群体思维框架的代名词)。从感受、体验出发就发现了已知现实的新的含义,从而也就是发现了新的现实。其作品即为同一世界、存在的新的表达式。也即为这个世界创造了独特的艺术形式,同时也创造了一种审美价值。而从生活的反映出发,不过是对已有观念或思维框架的复制。常常问你的:“这是真实吗?”“这符合真实吗?”其含义是:“这符合我们对真实给出的观念吗?”“这是现象后面的本质吗?”这一问的确也问得有道理,因为“反映”一定是某一群体思维、观念指导下的反映,它产生不了新的别的“观念”。当然也产生不了新的含义,也就产生不了新的现实和事实;而个人的感受体验没有群体的追问检审,作品对世界的表达完全是自由创造性的、超越性的,因而也是审美的。与感受体验相应的现象就凝固化而成为群体认可的现实和事实。同一个世界、存在多了一层含义,即创造出了新的现实。这是“现实”、“真实”产生的发生学。

       弗雷格在谈到“含义和指称”时,也为我们提供了“现实”、“真实”产生的逻辑论。他说,“一个给定的指称(一个客体)并不仅仅只属于单单一个指号。在不同的,甚至在同一种语言中,同一个含义都有不同的表达法。”这同一个含义的不同表达,就是“等同陈述”。等同陈述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义复指”,即A=A。这种等同陈述是一个表达式指向的完全等同的另一个表达式,而不是某种别的东西。文学创作中就有这种情况:“作家以政治的群体的思维方式,即对预设的社会发展规律的单一本质感、必然感,学会对人的分等划类、二元对立的、非此即彼的鲜明区别的方法,对社会和人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认识,并构成了一种本质理解。当他进行创作,那朝他涌来的无限生动的生活的新鲜印象,先被政治群体之网加以本质地、必然地过滤,然后再将它们分门别类安置于现成的本质、必然的框架之内。……难以摆脱时代的群体思维的框架,而一些杰出的作家,他们原有的独创与灵感,则在本质化、必然化的过程中被消解殆尽。”(钱中文,同上。)这种用固定认识来安置现象于现成的本质、必然的框架之内的“创作”,实际上就是等同陈述中的同义复指,它没有提供新事实、新含义,从而也产生不了现实(新的现实)。

       还有另外一种等同陈述:A=B。这种等同陈述包含特殊的信息,包含新的东西。它“是真正提供信息的,并且在我们根据广为人们所陈述的本体论原则所应接受的东西之外,增加了我们的知识,这个本体论原则认为,所有客体是自我等同的。”文学创作的确都是指向生活这个圆心,面对的是同一实在。但具体的作家作品都是通过不同的罗列现象的表达式来指称同一个所指。表达式不同,看同一对象的角度、观点、途径不同,即被表达式罗列的现象的含义不会相同。而表达式是有意义的、成立的,现象成为了现实。“晨星是暮星”这一表达式与“晨星是晨星”这一表达式,所指是同一对象,但含义不同。(M.K.穆尼茨  《当代分析哲学》P.130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86年)前者给出了新的知识,同样的现象,表达不同,便生成为现实。

       现象是无序、具体、偶然、自在的。现象要生成为现实,必需人的参与、组织、规定和亲自、亲为。而人的表达有多少种,就有多少现实和事实。通过权力规定“某一种表达”为本质的必然的表达,进而企图“某一种现实”图景“永不变色”,这是政治的虚妄,也是哲学实体论的虚妄。
       因此,获得更多的艺术形式,获得更多的审美价值,就是获得更多的现实和事实;也就是向真实更接近了一步。生成的机制:新形式和新价值。对艺术是这样,对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也许都是这样。

       现象就是这样生成为现实。


(199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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