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以崇高的名义消灭异见的标本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7-05 08:55:37 / 个人分类:吹向你兮楚国的笛
- 引用 删除 李 大苗 / 2006-07-14 0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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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吹笛这篇文章就是一个属于“异见”的东西,能够保留在这里,可以说能够长期保留在这里,我怎么能相信那个“消灭”呢?
实话讲,吹笛这个贴子,其实也包括吹笛最近几篇关于真名网风波的帖子,属实与否另当别论,但对别人指名点姓作出责难,本身就比较麻烦了。如果不属实,或者片面依靠,则更加有问题。
真名网风波的背后,有所有当事人不愿意讲出来的问题。不愿意讲出来的意思就是不能够讲出来,其中包括不想让包括你吹笛在内的人过多知道的意思。可你以为自己知道了很多,甚至知道了所有,固执地纠缠这些你并不知道可能带来什么后果的问题上。我劝告你停止下来,让过去的事情尽快拉倒吧。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我发主题在5日,此帖回在14日,十天已经过去了,我博克上已经无声无息,网上争论从开始就基本没参与过。今日新管来视察,平地冒出:“我劝告你停止下来,让过去的事情尽快拉倒吧”。
叫我一愣:真不知道大苗先生生的是哪一门子气?!
- 引用 删除 箴言 / 2006-07-10 0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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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表害我!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所引者为谁的马甲。千万......
说真话,是害你吗?真话和谁的马甲有什么关系?
你如果真的知道我是谁,不妨在真名网站里给我发短消息,我可以私下再告诉你更多的“真话”,你就不用担心“害着你”啦。
- 引用 删除 才明白 / 2006-07-09 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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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管理办网站,最好的选择是家族式的小圈里的任人唯亲(唯贤基础上的)。而且座右铭可以选择:惟我为大,顺我者昌。
顶一个!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表害我!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所引者为谁的马甲。千万......
- 引用 删除 箴言不好听 / 2006-07-07 0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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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笛的帖子立场鲜明,不碍偶也鲜明一把。
所谓吴王之争,说它是什么也不为过。在旁人看来是雾里看花,在当事人看来也许也是糊涂账一本。旁人缺的是可供议论资讯,而当事人缺的是国人必缺的反求诸己品质。
因为吴管理基本上很严肃认真地写论文,表面上看不出来他参与了多少网络事物性管理;而王管理很活跃,事无巨细都身体力行,虽然偶看到她这些年来理性思考的不断进步提升,但是她的管理水平的瑕疵甚至是漏洞显而易见。
基于有关原因,不打算披露什么事实作为依据。偶只有这样的认识仅供参考,叫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归根于一句话:我同意说他是理想的自由主义,因为那些毕竟是文字上的,而文人的知行分离是普遍的事实,所以我也不追究;但我不同意说她是实践的自由主义,因为我看到的是网络上她的自以为是。
忍不住举个例子,到现在为止我还纳闷被她揶揄的当事人的好性情。那次,当事人甲不知道因为什么观点上的分歧,和当事人王争执,最后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给王一个面子,甲给云归发了个希望她好言相劝王的短消息,不料王在跟帖里全部揭露了,而且还得意洋洋地说甲(大致):你不知道吧我和云归经常用的是一个电脑,也经常代她回复消息,你发的短消息我收到了,而云归正准备和我一起逛街,没时间搭理你。……不论如何,当就这样的行为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实践自由主义,而是不尊重人的任性霸道。
王管理办网站,最好的选择是家族式的小圈里的任人唯亲(唯贤基础上的)。而且座右铭可以选择:惟我为大,顺我者昌。
- 引用 删除 卓立 / 2006-07-06 1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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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帖:真名网上的弱势群体
卓立(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7-7 2:44:01
再指出一点,真名论坛如果能再办下去,会仍然坚持严控政治话题等敏感话题的做法(这一点是与吴洪森都已有共识了)。可见,所谓管理原则之争并不是事件真正的重点。只要真名会坚持办下去,会尽量按大家满意的方式办下去,还不够吗?
Re:回帖:真名网上的弱势群体
卓立(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7-7 2:36:24
既然提到了我。那么我就说一句。如果我仍然还处于旁观位置,哪怕再加上看了版主室的帖子,我支持你吹笛,并持有相同意见。但现在完全是另一种意见了。其中原因不好多说,只能建议你别对此事做出判断,因为几乎不会有任何一个当事人(包括双方)认可你的说法的(这和赞同不同)。此事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好聚好散了,也是大家正在努力的,怕的只是连这点也做不到。
- 引用 删除 老童 / 2006-07-06 1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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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紫壶的意见一样:标题很成问题——谁以那样的名义消灭了哪些标本呢?正文中极其含糊,有严重的误导可能。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童先生你好!这个回复七回八回,回长了。贴到(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118/archives/2006/8438.html)上了。谢谢你的提示,我回想的。
- 引用 删除 绿骄阳 / 2006-07-06 09: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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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吹笛对真相的了解还是极其有限的,很多判断仅仅是由表面现象延伸出的臆测而已。“由于事实和认识的可能不足,难免偏差,甚至导致错误的结论。”此言甚是!
- 引用 删除 平平 / 2006-07-06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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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尽量少做判断......”。
1、大到国家世界,小到一己内心,天下之大,内心之深,谁能说掌控了所有信息?普通人等者,看来一辈子没有开口资格了?!
2、这话还有权力意味,即斥责者认为自己掌握了比别人多的信息,有了信息权力,可以高人一等,以为真理在握,可以控制别人。差矣!信息的实质也是一种情感判断和认知。凭什么你的判断和认知就有真理性了?!
所以,此话无智而霸道。
我从来没说自己的判断和认知具有真理性,这样的罪名我可担不起,我也不愿意把自己弄成普通人的代表,不过是表示个人的看法而已,没想到却弄来这么大的帽子,对不起,吹笛兄送的大帽子,我戴不起,你留着自己用吧。
信息对于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具有多大的作用还要我来认真论述吗?即使是个人的情感判断也是建立在听到、看到和感受到的东西的基础之上,这些是什么,不就是信息嘛,吹笛兄不会说这是个人感觉吧。就目前的事情而言,你我都不是正儿八经的当事人,获得的资讯有限,因此我劝你尽量少发议论,并没有说我的议论是对的而你的不对,或者说我可以发议论而你不行,至于正经的当事人,他们之间达成怎样的协定,自然会有个交待,也可能他们并不打算交待,像我这样的旁人也只能看着了,心里有想法是必然的,但我不会轻易就自己所知的信息结合中国人性空发大言来吸引眼球。当然了,吹笛兄坚持平民立场,一定要说一些不着四六的话,也是你的自由。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话不投机,不说了......
- 引用 删除 平平 / 2006-07-06 00: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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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口水不也是一种发文的目的之一吗?不然贴在这里做什么,怕别人看见,还是希望别人看见。只要有评说就会有口水,这个好像并不难想见吧。爱也要讲爱的方式和方法,光凭一腔感情做一些似是而非的评论和爱小孩却不会教育小孩的家长差不多。建议吹笛兄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尽量少做判断。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尽量少做判断......”。
1、大到国家世界,小到一己内心,天下之大,内心之深,谁能说掌控了所有信息?普通人等者,看来一辈子没有开口资格了?!
2、这话还有权力意味,即斥责者认为自己掌握了比别人多的信息,有了信息权力,可以高人一等,以为真理在握,可以控制别人。差矣!信息的实质也是一种情感判断和认知。凭什么你的判断和认知就有真理性了?!
所以,此话无智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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