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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中国自由主义的发展看告别鲁迅与制度移植 (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11-26 16:20:51 / 个人分类:学术文章

  这样,探讨就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的问题就是为了实现强国梦想,一个弱国应该移植哪些制度,怎样移植,移植的主体应该是谁的问题了。我们先从最大的层面来看。
  移植制度,不像是做肾脏移植手术那样,也不像是打针喝药那么简单。撇开移植的手段我们先不谈,先从内容上谈起。作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制度要素,不外乎经济,政治,法律,军事制度。移植制度,实际上就是制度改革。由一个落后国家(往往落后国家都是专制和贫穷国家)起步,要想移植发达国家的制度,往往需要考察这个国家最初的改革目的。因为落后国家往往是贫穷和专制的,所以通常改革的动机也是从改善这两个方面入手。但是这里就需要区分动机主体的多样性。历史规律告诉我们,最容易形成共同动机的是改善“贫穷”,有远见的知识分子往往会先主张政治改革以便改变专制,但是因为制度改革的主体只能由权力者启动,改变专制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扼颈自刎,因此可以期待并可能的改革就是先从经济制度入手(发生革命的除外),伴随的是不触动政治专制体制的经济法制改革。这便是78年以后中国大陆的改革路线。
    但是我们这里探讨的,我想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就是主张权力制衡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政制度,其基本政治原理就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从大的层面可以分为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至今中国的改革一直在移植经济自由制度。但是从自由主义原理出发看,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存在着相互依存的互补关系。归结到改革层面上,大致有三种主张:
1. 可以不要经济自由,但必须先获得政治自由,保障基本人权------人权获得保障,经济自然会得到发展。
2. 先发展经济,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准,政治自由就有条件实现,或者自然实现------开发独裁论。
3. 政治不自由,最终经济自由没有意义,所以政治改革需要同步进行,否则就会带来贫富差距,畸形经济发展和钱权交易等严重的社会不公------目前中国大陆的现状。

    1的主张对于掌握权力的统治阶层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可以商议的余地,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革命。今天我们多数的反鲁人士大多数是主张政治自由的人士,但是大多数又站在反激进主义(也就是反革命)的立场。这个立场对于现实中国是很矛盾的,但是却大有人在。同样的矛盾也见于大多数挺鲁的人,在激进的反专制姿态背后,却对自由主义不甚了解或者干脆比较反感,这同样使人担心反专制反完了以后,是不是有可能又建立新的专制。这个担心不是多余的,因为中国的历史一直在证明这一点(为什么专制历史总是循环,这一点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大家各有解释的余地,此处拟不深谈)。这些话题不再深入,至此就足够了,至少这个主张很不现实,几乎没有可能性——如果发生革命,就不叫“移植”了,而且往往革命很不可靠。
   2的主张,可以不需要多谈。这是中国大陆的学者们都很熟悉的主张。这种主张甚至包括大部分认同自由主义的人士,再加上体制内的和因为经济自由制度的移植而获得利益的民间,可以囊括全中国大多数“人民”。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准,就有条件实现政治自由”这个命题。接下来的问题是,假设经济发展到大家都认可的某个水准,这时候依然存在着如何实现政治自由的问题。这里依然可以有三个假设:
A. 政治自由自上而下,自然实现的方式,乐观一点地说就是中国式的“光荣革命”,无血革命——现下我暂时把它叫做英国模式。
B. 专制政权顽固透顶,依然拒绝政治自由,发生大规模市***动或者军事政变,政府被迫让步,自动下台——这个过程虽然不同于以往的暴力革命,但是可以预见大规模流血是不可避免的。
C. 介于A和B之间,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同步进行,民间与权力之间在对抗中寻求某种妥协方式以便达到实现政治改革的最终目的——我把它叫做台湾模式。
   在ABC三个模式上,很显然,A是我们最希望的,但是这要涉及到“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概念界定难题。至今为止没有哪个国家的历史可供借鉴,也没有哪个学者能够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论述。接下来C也是我们比较乐于见到的,尽管可能发生很大的社会震动,包括个别人命的丧失,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研究理论的这些人还可以用“最小的代价和最低限度的流血”这样无法定义的暧昧词汇说服社会,因此还是比较可行的。三种模式当中,B模式最不可取,但是也比1那样不通过激烈的革命就难以实现具有选择价值,也可以划入“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范围内。

   在2的主张中,ABC三个模式的能否选择,有一个大的前提,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准”的前提条件。判断这个条件异常困难,需要大量经济和社会数据的调查以及各国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比较研究,但是不是说不具备可以进行比较的抽象标准。ABC三个模式的共同前提就是实现了基本的市民社会。这里面可以主张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A. “市民”的概念是一个政治概念,政治学和法学研究都认为“积极参政,要求权利”是构成“市民”的必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必要条件不是“积极自由主义”的充分条件,很多人在这一点上误解“积极自由主义”的概念)。
B. 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自由主义的渊源产生于少数的“市民阶级”,后来市民阶层的扩大推动了民主主义的发展,而市民阶级的扩大,正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而出现的。因而可以说经济的规模性发展,是产生“市民”的必要条件,而“市民”又是政治自由的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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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弟儿的博客 引用 删除 迅弟儿   /   2006-09-16 08:49:53

候洁你好。我要很抱歉的是,我对你没有印象。西安的新闻系学生?以前我们有过联系吗?


此外,我不会用QQ。你可以在这里留言,或者给我邮件。我的邮箱在真名网的个人资料里。

引用 删除 狐狸小姐   /   2006-09-16 02:52:24

迅弟儿老师您好


很久没看您的踪迹了


我是西安的一名新闻系大3学生


希望可以认识您


请您多多指教


敬上


谢谢


Q583005369


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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