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作者授权
谢绝随意转载

 

从近年来中国自由主义的发展看告别鲁迅与制度移植 (三)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11-26 16:20:00 / 个人分类:学术文章

    下面就是“市民”的基本特征的问题。可以考虑一下两个主要因素。
a,具备获得教养(基本教育和遵法意识)和争取自身发展利益的经济能力。
b,具备基本的权利意识和争取权利的能动性。从这两个条件上我们可以看到,除去经济能力以外,“教养”是关键的因素。其中包括读写思考能力和自尊意识------权利意识的基本条件。市民阶层的养成,至此可以定论主要是“启蒙”的问题。在2主张里的ABC三个模式中,除了A以外,B和C都需要市民阶层的存在,否则政治自由只能是缘木求鱼。而纵看世界市***动史------也就是民权史,能够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权利不是被施舍的,权利主要是靠争取获得的”。

    这样我们就需要分析一下在专制政体中“民”的基本特征。别的国家就不必要分析对比了,要谈都是奢谈,就看一下传统中国政体中的“民”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民,莫非王民。一君在上,之下皆为民是最简单明了的二分法。对于“民”再细分的话,就出现了“辅君(包括皇室)”的官僚阶层和科举制下以传统政治学说“儒学”为主要价值观的知识分子阶层------官僚阶层的后备军,剩下的就是顺民(其中不老实的就叫“刁民”,没价值叫“草民”。)------从职业上区分都是农民。这时候回想一下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想主要指的是“顺民”------只图能够坐稳了奴隶的阶层,此外的一切除了“君”以外,都是鲁迅憎恨的要“积极去做奴隶”的阶层。
   只有在市民社会存在的语境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权利意识”------此处我不使用“自由民主”的原因是当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旋律中没有“自由”,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的自由主义在很大意义上由于帝国主义和之前的殖民主义历史很难被其受害者接受,自由主义发展的不成熟无法使其获得完整的正当化语境------对于传统中国的政治结构都不具备移植的条件。没有去争取的“民”,政治自由是空谈。而之所以没有“争”,鲁迅的问题意识恐怕主要集中在造成顺民现状的原因上,鲁迅就把枪口转向了传统政治,而且战斗一生。但是传统政治是抽象的存在,除了“君”和积极去做奴隶的以外,顺民也是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载体。对于他们的解剖也就成为鲁迅战斗的主要特点。至于“劣根性”之类的话语,我到现在还不是特别理解究竟是指“民族性”还是“国民性”,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不另外作文专门分析,在这里没法深谈,因为我一向不承认中国已经存在“民族”和“国民”的实体------看一下关于这两个词的定义和来源就可以知道。而中国的近代民族意识主要是因为对比(主要参照对象是日本民族)才在一片“救亡”声中出现的,根据鲁迅的价值观形成经历来看,鲁迅鞭挞“劣根性”的战斗行为是在将中国与日本做对比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是鲁迅在前提上犯下的巨大的逻辑错误------针对实实在在的日本大和民族的存在,他虚构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中国民族”(在严格的意义上除非我们只将她视为一个自发性的“文化共同体”)。也许他是有意的,这样可以解释他要呐喊的动机,也许他根本没有仔细分析“民族”的构成条件,而当时日本的理论界对于“国民国家”(也就是“民族”国家)的研究已经基本上定型,研究的非常透彻了。
    在这种前提下,别说让鲁迅思考“制度移植”,就连新月派的移植都存在客观上的困难。而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启蒙”。从建设宪政的角度看,鲁迅的启蒙是消极性的启蒙,旨在“破坏旧的”,至多能算个 “前奏曲式”的铺垫。因此客观的说,鲁迅实际上没有开出药方,他唯一想做的是打破铁笼,至于打开以后怎么办,以我现在对于鲁迅的理解水平,我真的还没有发现他有什么有效的主张。而新月派的制度移植主张呢?那里面不乏有真知灼见,有很多主张拿到现在来看都是很先进的宪政理论。在被与鲁迅对比的最多的胡适主张里,虽然他比鲁迅处于专业和学习环境的比较优势,但是胡适的主张基本上属于上面我例举的2中的A模式。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中华民国在以后的制度移植过程中不是没有A模式的可能,但是即使是假设历史,因为假设对象是在中国传统政治延伸下刚刚打破“皇帝制”的政府,其治下几乎全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我很难乐观的假设。以后的香港,韩国,台湾和新加坡的自由民主发展都没法成为乐观预测中华民国的依据,前提条件太不相同。当然,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中华民国的历史肯定比49年以后要辉煌,也肯定会更快的走向宪政的自由民主,这是毫无疑问的。关于这一点,就略去不谈了。
   回到最初例举的3个主张的话题上去。“3 政治不自由,最终经济自由没有意义”。对于信奉自由主义的人来说,这是真理。无论从政治自由主义还是经济自由主义来说,都是必然的结论。问题在于什么叫“最终”,“最终”的标准应该怎么设定。这个话题会涉及一大堆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简单的说就是“欲要进一步发展经济,不得不进行政治自由的尝试”的阶段。在这个问题上,3与2就具备共同的前提:市民阶层的广泛出现。3与2的主张会大部分重叠,唯一的区别在于“争”的分析路径不同。2中的市民社会,是具备充分自尊意识的权利阶层(大多数以人权团体的方式出现),3中的市民社会,主要通过争取自己的正当经济利益的途径来要求政治改革(大多数以压力团体的方式出现),但是他们的前提都是要“争取”,而不是以“忍”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传统的“顺民”(“和睦”,“和谐”都是“忍”的同义词,“忍”的终极意义上的对象就是专制政治)。我看重的鲁迅的意义也就在于此,至于制度移植的药方,我看没有必要向鲁迅要的。

    这篇短文主要是试图通过探讨制度移植的具体问题,来分析即使是主张改良彻底否定革命,在扬胡抑鲁的问题上我们也不能在理想自由主义的亢奋状态下不知不觉地渐行渐远的结构性问题。总后总结我的认识:
1. 我不认为共产革命的激进与鲁迅的激进是一回事,历史的重叠并不能表明两个激进的本质是相同的。
2. 我不赞成中国的共产革命受到鲁迅思想的主要影响------因为不是专业研究鲁迅,我不能断言绝对没有受到影响,但是至少不是主要的。没有鲁迅的存在,共产革命照样会发生。
3. 我认为对于鲁迅,只需要看他的长处就足够了。他虽然是个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公共人物,但是与法学中认可的“公权力领域”相距甚远,对于民间的历史人物,我们非常需要汲取他的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还很需要“启蒙”的现今中国来说。我看了一些反鲁的文字,大多数陷入反鲁的“路径依赖”,最后甚至演变成对他人隐私的趣味性考据。
  结论:制度的移植需要一个“启蒙”起来的市民社会的存在为前提。启蒙的过程中应该包含对于传统政治中集权因素的剔除,也包括鲁迅式的“破坏”。鲁迅的“破坏”属于消极性行为,他没有提出系统的建设性主张,但是他的启蒙却在“去顺民化”的层面上,有着不能否认的时代进步意义。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