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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版图书的版权页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4-08 03:19:19 / 个人分类:酱色幽默

 近年才发现,商务印书馆所出图书的版权页有两句醒目提示或警告:

 所有权利保留。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第一句比较好理解。第二句就很幽默。按常规的理解,这里的使用是排除了阅读的其他使用方式,虽然严格说来,阅读乃是图书被使用的最重要方式。且不去计较这个。非阅读的使用几乎是无限的。孔乙己的重孙复制一两张是使用,翠花拿本书盖酸菜坛子也是使用,潘长江临时拿两本书搁椅子上当屁股垫儿也是使用。极端一点说,老农民撕张书包东西、糊顶棚、支桌子腿、卷烟卷、擦屁股……无一不是使用。就算撕毁图书已经不属于使用的范畴,其他不以毁坏为前提的非阅读性使用,比如随便复印或抄写其中几张,莫非都得事前向商务印书馆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就算我认真,每次使用都请示,商务印书馆是否有人搭理,恐怕很值得怀疑呢。假设全国读者都如此认真,我估计该馆所有编辑工作人员一起上阵,接听读者电话、回复他们的伊妹儿,恐怕都来不及,哪里还有时间编书!

很显然,这个警告是没有意义的。盗版分子不会看见这行字就罢手。非盗版的使用者如上所说,也不会因此而停止对图书的非阅读使用。严谨如商务,以出词典著称的商务,对这句话似乎不曾认真推敲,很可能是照搬了西方版权页的习惯性表述罢。我记得三四十年代图书版权页上的警告更清晰合理:“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八个字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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