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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批评的态度——与邵燕祥先生商榷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4-21 13:31:48 / 个人分类:随笔集


对邵燕祥前辈的人格文章,晚辈素表钦敬,但为了显示批评的态度,本文决计对此不发一言。


且说今日读毕邵先生大作《批评的态度》(载《南方周末》2011年4月7日),脑海里顿时升出几朵疑云。邵先生此文,踩定一种公允立场,不少表述深具苦口婆心之态。如此行文,虽会降低观点的生鲜度,但也有如下好处:人们很难与他商榷,因为人们看到的,也许是一种略感乏味的正确。不过请恕晚辈唐突,其中可供商榷之处,仍然较多。甚至,该文最见公允的立论前提,亦未足服人。

该立论是这样的:

      你要批评一个人,总是针对一个具体的人,根据你对此人的观察和了解,做出或肯定或否定或“三七开”“四六开”的评价;总不能说,我对这个人长什么样并无所见对他干过什么事一无所知,只是听说有这么一个人,但我认为他不该存在或索性不必出生吧?

      对一本书也是这样。所谓书评,对文学性的书就是文学批评,总是你读了这本特定的书,针对它的短长,发表你的意见。这是正常的。而一个必要的前提,是书已出版,你已读过。

 

邵先生此文,虽未点出被批者名号,但明指《刘心武续红楼梦》的批评者。我敢说,刘书批评者虽多,但对刘心武“这个人(的文字)长什么样”“一无所知”者,万中或有一,百里难求二。有人(比如我)早在三十年前就读过其成名作《班主任》了,读过他代表作《钟鼓楼》的读者也许更多,待到刘心武在央视开讲以“秦学”为特色的刘记红学时,俨然已是文化闻人。就此而言,邵先生“总不能说”以下的话,并不适用。当刘心武的大名分明已由文学界大举进逼娱乐界时,再要把他拟想成一颗需要额外关照的文学新星,无论刘心武还是读者、观众,恐怕都会不太自在。
邵先生的立论逻辑,不禁让我想到毛泽东《实践论》里的著名表述,略谓“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亲口吃一吃”。该表述是否成立,其实另有前提:那家伙从未吃过梨子。对于已经吃过梨子的人,再进一步,对那些甚至还种植过梨子或从事过水果经销的行家来说,就说不通了。以后者的经验,无需亲尝,常常只消瞄一眼花纹成色,就足以得出内行判断:这是个好梨;那个梨坏了。


“对一本书也是这样”。邵先生志在推荐一种齐一的批评观,但小见以为,这种批评观并不存在。批评的态度,不同于批评的姿态,脱离了具体文本及批评所指,我们无法归纳出一种通用态度。批评者是否有必要通读全书,洵非一项固定原则,大可因书而异。正襟危坐地倾听贝多芬,多半是得体的,用同样姿态面对摇滚,辄涉嫌滑稽。十目一行地领略王羲之书法,也许还不够,一目十行地阅读市井涂鸦,多半已无聊。英国杰出的文学批评家塞缪尔•约翰逊博士,据其传记作者包斯威尔说,“他有一种惊人的天赋,无论什么书,用不着从头读到尾,就能够一眼抓住书中的重点。”依邵先生之教,那好像是错的,世人却咸视其为批评楷模。因为,非得通读一过方能撰文批评的书,即使把范围缩小到文学,也为数不多,那是少数经典作品的专属特权,泛泛庸籍不得与焉有荣。另外,我们还得结合批评的着力点,以刘书为例,论者若意在评价篇章结构、人物命运及故事脉络,通读就是一个起码要求,舍此无二途。若笔锋仅在语言毛病、细节纰缪、景物乖舛上逗留,多读少读就关系不大,既可视病症轻重而异,亦不妨随批评者心性而定。依我的脾气,单看目录上那些糙粝得难以下咽的回目,不仅会废书不观,甚至都想揎拳而上了。

文学批评关乎经验的积累和见识的锤炼,通读云云,不过拘牵形迹而已。即就“批评的态度”而论,此处亦可作两面观,单独站在刘心武的立场上,恐生偏颇。批评者对刘心武续作心怀不忿,完全可能是出于对曹雪芹的无上爱戴。从人们对庸劣作品的态度中,并不能推导出他们对待杰作的态度,毕竟,文学世界的良性秩序是由伟大作品来维持的,出于对伟大文学的热爱和捍卫,对蹩脚之作态度粗鲁些,有时简直就是一种必要的礼节。这和商品世界的道理是一样的,出于对良性市场秩序的卫护,人们对伪劣产品的态度越粗暴,反而越能显出其文明人的教养。

没有读过《刘心武续红楼梦》的批评者,不见得就缺乏其他文学教养,他们还可能是《红楼梦》的资深读者。由于刘书的寄生性,人们有权利依据曹雪芹原著提供的特征及标准,掂量续作的斤两。假如他们从刘书中劈头撞上荒谬可笑的内容,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理由要压制自己的愤懑。毕竟,注重性情和感受、对嬉笑怒骂持来者不拒态度的文学,不同于“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场”的礼仪场所。说到通读,我想,再认真负责的编辑,从来稿第一段中接连窥见不可原谅的错误,也会迅速丧失耐心,毫不犹豫地把它做退稿处理的。我们尝了第一口饭觉出异样之后,合乎卫生之道的做法难道不是把整碗饭扔掉,而是逐一验证每一粒米饭,以确信我们尝的那几颗米粒算不算白璧微瑕?

让庸书劣籍与优秀文学享有同等待遇,或者,要求人们对浅显毛病与繁难杂症一视同仁,恐怕只是一种纸上风度,说来固易,实行诚难。

批评者邵先生和他所批评的那位批评家(我不知是谁)一样,他们都没有读过《刘心武续红楼梦》。邵先生自解的理由是:“我在这篇小文里,未对刘书做任何评价,因为我还没有看,不能滥加评说。”但这个理由存在破绽:你没有看,你就无从判断刘书是否够格成为一本“非经通读严禁置喙”的书。放弃评说固然是邵先生的权利,但不等于别人的批评就会失去依据。关键不在于读过或通读,而在于批评什么。再则,将一本你内心并不尊重的书从头读到尾,目的只是寻找更多的荒唐可笑之处,大概只算得一种私人趣味,并不宜抬举成一项公认原则。


邵先生篇末说:“总之,你有话语权,也要尊重他人的话语权,尤其不可剥夺或意在剥夺他人的话语权。”燕祥前辈言重了吧,不就一点批评嘛,如何就变成“剥夺或意在剥夺他人的话语权”了呢?何况事实也没有对邵先生的推断提供支持,在不少畅销书排行榜上,《刘心武续红楼梦》赫然在列。挨骂非但不等于剥夺,常常还会成为促销的有力手段,这早已成为当今社会诸多怪现状之一了,我辈对此,最好佯装不见。
载《南方周末》2011年4月21日


TAG: 批评 邵燕祥 南方周末 通读

引用 删除 twjrnrdfv   /   2013-05-03 05: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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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Reza   /   2013-04-28 22:25:56
That's a smart answer to a tcriky question
杨林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杨林   /   2011-05-04 16:29:51
“批评者是否有必要通读全书,洵非一项固定原则,大可因书而异。正襟危坐地倾听贝多芬,多半是得体的,用同样姿态面对摇滚,辄涉嫌滑稽。十目一行地领略王羲之书法,也许还不够,一目十行地阅读市井涂鸦,多半已无聊。”
“将一本你内心并不尊重的书从头读到尾,目的只是寻找更多的荒唐可笑之处,大概只算得一种私人趣味,并不宜抬举成一项公认原则。”

这种周氏特有的比喻、修辞真应该进入文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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