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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5-04-04 02:19:26 / 个人分类:性格词典

有两种冷酷,一为天性冷酷,一为扮相冷酷。天性冷酷者,扮相未必冷酷,扮相冷酷者,则肯定与冷酷无缘,“冷酷”只是他近来特别爱穿的一件米色风衣罢了,类似电影中克格勃或FBI特工爱穿的那种。

众所周知,后者缘起于一个词“酷”(cool)的流行。说起来这个词本不该迟至今日才流行,人类(尤其是女性)对“酷”相的审美源远流长,且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这依据是,男人对假小子的女人通常不抱恶感,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当年以一身男子劲装周旋于上流社会,居然还能迷倒包括肖邦在内的一大批才子绅士,即为一例。而女人最深恶痛绝的男人,则莫过于阳刚气不足的“娘娘腔”了。冷酷由于与“娘娘腔”保持着最为辽阔的形象间距,人们的眼光只要稍一打闪,就会从中瞧出“酷”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都市女性曾经对日本硬派影星高仓健推崇备至,视为男子汉的理想标本(作为对照,则是对中国某些美男子影星爱理不理,贬之为“奶油小生”)。追究起来,这高仓健为了显示隐忍风度而在拍照时故意将一截针线咬在嘴里的举动,实在也不无装酷的嫌疑。

我们还是别去纠缠“酷”了,在我的兴趣范围内,“酷”属于时尚的范畴,与性格无关。

回头再说冷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冷酷”包含了感情淡漠的意味,但一个仅仅淡漠情感的人,人们又不会说他冷酷。对这种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家伙(比如热爱麻将、足球、彩票更甚于热爱妻女的丈夫),人们特地预备了另一个词汇:乏味。这表明,冷酷一词潜伏着积极的行动。冷酷不是奥勃洛莫夫式的懒汉,或一个拒绝出手帮助他人的闲民,而是一个恐怖集团首领,一个心狠手辣的政客,一个行走江湖的游侠。冷酷天生与小民百姓无缘,人们会提到杀手或律师的冷酷,却从来不会把这个词用在普通小职员头上,除非他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比如用浓硫酸泼在一头黑熊的脸上。这里就有了某种不公平或职业歧视,因为换一个角度,一位因为热心从政而不回家的丈夫和一个因为迷恋电脑游戏而不再搭理妻子的小男人,从妻子的感受来看并无不同。原来,“冷酷”一词中竟然还包含了社会性偏见,一种针对强人的人格歧视。既然有此偏见作祟,我们在使用“冷酷”时就得慎之又慎,可别让嫉妒模糊了双眼。冷酷与冷漠的区别在于,冷酷者往往只对一件事情抱有激情,他目标明确,善于排除干扰,直奔主题。这说明,冷酷者也可能是热情似火的,那些信奉“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家伙,就是如此。至于冷漠,则可能是万千乏味集一身的,他的身心永远位于高纬度的寒带,对人间的温情一概会生出过敏反应。

需要郑重指出的是,人们往往特别喜欢将某些性格或某种能力加在某种类型的人身上,比如将“吝啬鬼”加在富翁的身上,将酒量惊人加在诗人身上。我们在承认富翁大多吝啬这个事实之前,也不妨反躬自问,即是否自己也特别愿意相信这一点?是否自己内心本就缺乏视富翁为慷慨之士的心理机制?同样我们有义务反问,是否只有将取得重大社会性成功的家伙指责为“冷酷”,我们的心才会好受些?——我当然不是为冷酷者辩护,不,我只是觉得在这方面反思一下,更有意义。人类对冷酷的认识,实在有着出自本能的功利色彩。

比如,若拒绝双重标准,不妨说我们可爱的大诗人李白,实在也冷酷得可以。这位诗人少小离家,老大不回,抛妻别子,耻谈风月,颠沛漂泊四十载,竟然从没有留下什么桃色新闻。在孟浩然、杜甫乃至汪伦的眼睛里,李白固然是一位热情如火的朋友,但他的妻女会怎么看呢?你说他到底算“酷”还是算“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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