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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善解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7-08 13:23:47 / 个人分类:随笔集

有一种东西正在流行,它的俗名与学名尚未统一,人们叫它“恶搞”。——听上去不像个好词,我们有理由担心从中刮出一股股黑旋风来。

啥叫恶搞呢?

依我小见,恶搞首先是一种模仿。恶搞必得先有一个对象,方可把“恶”意指向它。恶搞者的原则是:指鹿不说马,指桑不骂槐,笑“馒头”无关水饺,嘲“夜宴”不涉早餐。模仿,正是为了锁定目标;锁定,恰是为了集中火力。

仅仅模仿当然不够,按西方美学的经典说法,艺术本身就源于模仿。结合中国古人的见解,模仿中还可分出“神似”“形似”之别。可见,使模仿蜕变为恶搞,中途还得借助其他手段的辅佐,如夸张、变形、篡改、肢解、重组等。否则,“恶”字无从体现,“搞”字难以着手。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只要模仿中充斥明显恶意,且指向明确,就可判定为“恶搞”?好像也不是。

西方美术史上有两件众所周知的作品:“带抽屉的维纳斯”和“有胡子的蒙娜丽莎”,模仿的对象均是旷世杰作,模仿者也非等闲之辈,分别是达达主义的领军人物达利和杜尚。表面上看,作品的恶搞趣向非常鲜明,已臻明目张胆之境,但现在不仅没人说他们“恶搞”,两件作品还被供奉为现代派美术名作。更有代表性的例子出现在文学中,在写作《堂·吉诃德》时,塞万提斯充满着对当时盛行的骑士文学的仇视和不屑,故作品中的模仿不仅露骨,还非常恶毒。但毫无疑问,《堂·吉诃德》与恶搞无关。对这部作品,我们除了把她视为文学史上最伟大的经典之一,别无二话。

赫兹立特是这样提到英国随笔大师兰姆的:“兰姆先生模仿古英语的文风,是惟一一个我读之甚悦的;他的心里充满了创作的激情,以致模仿的痕迹荡然无存。”根据这个指点,我有望找到区分恶搞的有效拐点:使恶谑性质的模仿摆脱恶搞之名的惟一原因,在于作者是否“充满了创作的热情”,而不是其他。达利、杜尚或塞万提斯、兰姆,他们无一缺乏讽刺的激情,对目标的锁定也态度坚决,作品的影响力更是巨大,但他们还同时具备旺盛的创作热情,作品遂从恶搞的藩篱中成功突围,羽化登仙。

“恶搞”中有游戏精神,无创造热情。所谓创造热情,也是作品力求摆脱模仿物,在艺术合法性上寻求单独存在的朱红印章。不幸的是,恶搞是依附型的,寄生性的,离开了被嘲谑的对象,它无处立足。于是,取代创造热情的,反倒是一种牺牲精神,目的是让作品成为炸药包,与对象同归于尽。恶搞区别于艺术的本质在此,它只有消解的欲望、讽刺的居心和狂欢的乐趣,却没有自我飞升的追求。恶搞者旺盛的游戏精神,不是作为创造欲的补充或营养剂,而是直接体现为游戏本身:除了搞死你,恶搞者别无抱负可言。若有,也与艺术无关。

上述特点构成的合力,不容低估。正因为恶搞者能在涎着脸的同时,怀揣玉石俱焚的决心,这使得恶搞可以汇聚全部的敌意;与此同时,恶搞者又可以摆出一副“只是开个玩笑”的表情,作为一种恶谑,恶搞便在讽刺效果上显现出残忍性。恶搞者不在乎扬名立万,他甚至愿意匿名发布作品,这使得恶搞有条件对他人形成召唤和邀请,并最终构成某种啸聚山林的群体能量。作家的讽刺通常是在书斋里独自进行的,读者只是一个阅读客体,两者间通常并不要求互动;时下多以互联网为策源地的恶搞,离开了充满主体意识的参与者,简直不配被称为恶搞。一个无人参与并喝彩的恶搞,就像一部根本没有执笔的小说,我们可以当它不存在。

看来,恶搞是一种自发的群体性社会批评。其中有自发的民间正义,也可能充斥着自发的民间蒙昧。对于被恶搞的“那一个”来说,他可能找不到有效的抵抗方式。不管那是活该还是无辜,我对他的同情都是无以复加的。在恶搞面前,“那一个”必然孤苦无依,如果他有历史感的话,说不定他会想到垓下之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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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Guest   /   2011-04-06 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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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茗居 引用 删除 梅茗   /   2007-08-19 14:21:43
以下引用半颗门牙在2007-8-19 22:08:39发表的评论:

前面回复何以出现大量空白.......属实是程序造成,忘谅

说明一下:门牙先生那个回复没有一字,我删掉了。
引用 删除 半颗门牙   /   2007-08-19 14:08:39
前面回复何以出现大量空白.......属实是程序造成,忘谅
引用 删除 许心逸   /   2007-08-09 13:42:23
    恶搞一下名人名作可以快速成名啊!若是不幸被恶搞或许是有幸出名了,哈哈。只是怕误导了孩子,教坏他们处处挑刺,影响了他们对作品美的单纯的欣赏。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心逸妹子好!是呀,教坏孩子处处挑刺,做家长的难免不安。反过来想想,这孩子若是不会挑刺,又不见得是件好事。咋办呢? 

引用 删除   /   2007-07-18 07:38:47

被恶搞者如果怀有良好的心态,权可以当作自嘲嘛~~


周老师更新的速度几乎可以与蜗牛来得一拚啦:)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蕙说得是,我也这么想。麻烦的是,是否把“恶搞”当作自嘲,又是件别人无法做主的事,他得有那份心态才行。反过来,真有那份心态的人,一般又不会遭人恶搞。恶搞者通常也长着一双雪亮的眼睛,他们并不愿意去“恶搞”一个自嘲精神充足的人。


更新是慢了点,以后多多注意。

引用 删除   /   2007-07-12 08:22:42
周老师好,我有时喜欢看看恶搞的东西哦,看到小孩摔跤,我只能去拍拍他身上的灰尘,看到别人骑自行车撞树,我只能表示同情,但是如果看到恶搞,我却能哈哈大笑,且毫无负罪感,有种孩童恶作剧的快乐,呵呵。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多谢闻兄,其实,我也差不多是一样。 

引用 删除 刘勃   /   2007-07-09 14:35:02

我父亲是余秋雨的粉丝,见到市面上与余有关的书必买。某年暑假回家,呆得实在无聊,翻起他的书橱,见到一本叫《秋风秋雨愁煞人》的书。


书里的文章,不消说,极大部分是十分“恶搞”,或只“恶”不“搞”的。几乎就想丢掉的时候,发现了一篇放在这书里实在太不伦不类的文字。


后来才有意找周老师的书看。回想起来,当时拿起这本书来偶然,随手乱翻正好就翻到周老师这篇文章也偶然(不然肯定是不会看下去了)。万幸,万幸。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刘勃兄:我只能感谢缘份了。那本书选入我两篇小文,事先没有征求我的授权。如果编辑前来征求,我会拒绝,理由是,之前湖南也出过一本关于余秋雨的评论,编辑征求授权时,我同意了。我不想“一女二嫁”。现在想想,能得到刘勃兄的肯定,也是好事。 

引用 删除 刘勃   /   2007-07-08 15:49:50
粉了周老师好多年。。。莫非今日竟坐上了沙发?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刘勃兄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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