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我真怀疑你生活在什么年代。


就算是玩日常生活,离婚也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
扶桑 发表于 2010-4-17 13:38
我感觉你完全不了解过去妇女的生活状况。她们和现在的妇女不同,现在的妇女如果遭遇丈夫这样的冷暴力,她们可以起诉,可以离婚,甚至还可以寻找婚外情,总之有多种自救方式,而那个时代的妇女只能一颗树上吊死,如果丈夫对她不好,她就只能忍受一辈子痛苦。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鲁迅应该对朱安尽可能好一点,而他做到这一点是完全有可能的。
俺是灭绝师太
那就真是没办法了。当然我们也相信,如果一个人与世隔绝,对世事、人性毫无了解,那么别说只长这么大,就算活上一千六百岁,也还是也只能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事情,对吧?你连“如此冷落妻子的丈夫”都没听说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15:02
看来童版是见博识广了,那请你再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就是结婚多年丈夫无缘无故冷落严守妇道的妻子,除了鲁迅还有谁?“硬暴力”不算,因为我觉得“硬暴力”比冷暴力强,起码他们还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俺是灭绝师太
如果要让金秋正面评价一下的话,鲁迅只好始乱终弃了,不乱即弃是万万不行滴~~~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5:14
我怎么可能对他进行正面评价?亏你想得出来。
俺是灭绝师太
137# 李大苗


“这是自我价值取向的问题,如果符合其本人的价值取向,就会有一种幸福感。鲁迅和朱安达成了某种程度上叫契约的默契。朱安给鲁迅必要的自由,鲁迅给朱安必要的名分,某种程度上和西门庆与月娘的关系差不多。”————大苗厉害!比童版他们狠多了,童版至少还觉得有愧于朱安,但是因为喜欢鲁迅,也就顾不得她了。可大苗呢?面对朱安简直就是心安理得,毫无愧疚之情。别人的婚姻都是明媒正娶,除了有名分,还有实质性的内容,凭什么朱安的婚姻就只能有名无实呢?当初鲁迅答应这门婚事的时候是否明确告诉过朱安:“你只能得到一个名分,你愿意就嫁过来,不愿意就拉倒。”如果朱安愿意,那我就啥话都不会说了。
俺是灭绝师太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这话公道! 俺刚才是不是有点冤枉大苗了?
俺是灭绝师太
难道没有朱安,鲁瑞马上就会归西?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7 19:30
这话问的!即使没有鲁迅,鲁瑞也不会马上归西的。
俺是灭绝师太
不是冤枉,而是师太您经常打乱拳的,呵呵。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7 19:41
不好意思啊,俺经常在群殴的时候乱踢乱打,凡有误伤者请多包涵。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0-4-17 20:03 编辑
鲁迅哪怕、如果、即使、纵然……委屈自己,严格按照你的指点,给朱安生个大胖儿子,然后再像你所指导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也即始乱终弃),也还是不能获得你吝啬的正面评价,嗨嗨,真亏你还指点到现在。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9:42
哈,刚才木看懂你的意思,现在看懂了。我不能理解的是鲁迅对朱安的做法,所以,只要他不是故意要朱安守活寡,那么无论他是始乱终弃也好,是不乱即弃(不乱即弃指什么?)也好,我想都是能够理解的。
俺是灭绝师太
说实在的,俺这是第一回替鲁迅辩护,俺也觉得鲁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俺就是不能理解金秋非要逼着鲁迅替自己不喜欢的朱安生孩子,鲁迅要能这么做,人性的本能早就驱使他这么做了,还用旁人指点?可人家就是不能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21:17
可是,鲁迅没有抛弃她并不是因为她没有生孩子吧?你的意思好像是如果鲁迅让她生个孩子,就一定会抛弃她?俺还是木看懂。总之俺是接受不了鲁迅让朱安守活寡这样的行为,至于鲁迅其他的行为我能不能接受,这个暂时还顾不上。
俺是灭绝师太
对于师太您,我还是没有办法。因为讨论了半天之后您竟然说出“无缘无故冷落”这样的话来,您是不懂这个词的意思呢,还是对所有的“缘故”都已经达到了过目即忘的境界?鲁迅不爱某个人,您管这叫“无缘无故”???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1:18
如果按照现在的婚姻法,鲁迅说不爱某个人了,如果他说不出具体事例来证明,那就可以说是“无缘无故”,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说法的。朱安嫁到鲁迅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恪守妇道,侍奉公婆(我猜她是做到这样的),可是鲁迅却连同床共枕的机会都不给她,这是不是“无缘无故冷落”?
俺是灭绝师太
旧社会娶了新娘过门,就是要和她同床共枕、生儿育女的,已经娶过来了,却以“不爱她”为由拒绝行夫妻之实,这就是无缘无故地毁约了。那个时代大多是包办婚姻,很多新郎新娘入洞房时才第一次见面,如果男方都以不爱女方为由将妻子打入冷宫,那妇女可就太惨了。
俺是灭绝师太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恪守妇道,侍奉公婆”是产生爱情的充分必要条件?金秋真强大。

这些事情保姆不是做得更出色?
三苗 发表于 2010-4-17 21:54
我真懒得跟你们这些毛崽子们费口舌!你们了解那个时代的婚姻么?那个时代的婚姻只讲究个明媒正娶,哪个跟你谈什么爱情?那时的婚姻是让你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不是让你谈情说爱的。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俺脚得鲁迅有点涉嫌婚姻诈骗的味道,因为他并没有给朱安一个实质性的婚姻。
俺是灭绝师太
“如果按照现在的婚姻法”?您想干什么?按照您的“如果”鲁迅还能判重婚罪吧,法律专家?再一个,您说“鲁迅说不爱某个人了”,这个“了”您知道有多重要吗?他从来没爱过,何来一个“了”?谈论问题或举例说明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3:41
他从来没爱过,这是更加不可原谅的事情!如果当初爱她才结婚了,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不爱了,于是开始冷漠,这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感情的变化是经常见到的。可是,鲁迅开始就不爱她,在这种情况下承诺了婚姻,朱安以为从此可以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哪里知道鲁迅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俺是灭绝师太
你了解?你真的不知道还有《西厢记》、《红楼梦》,不知道还有“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古老爱情誓言?“哪个跟你谈什么爱情”?看来你认为那些话是你们现代人编出来然后穿过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3:52
俺说那时的婚姻不以爱情为基础,并不是说那时没有爱情。如果他鲁迅当时心里深爱着一个女子,故始终无法和朱安亲近,那我也不会这样指责。问题是鲁迅当时没有爱上任何人,他接受的是旧式婚姻,他有什么理由以爱情为借口对朱安实施冷暴力?他这样是毁约呀!打个毁约的例子试试:好比单位招收一个服务员,只要她身体健康、遵守劳动纪律、能完成工作任务,就符合招收条件了,可是当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单位又以此人外貌太差而解聘,这是不是无缘无故毁约?当初外貌并不是招收的条件,同样的道理,当初鲁迅结婚时并不是看有没有爱情,只要是明媒正娶,朱安就是他的妻子了,现在他以不爱为由将朱安闲置一边,就是毫无道理的。
俺是灭绝师太
如果不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合同是无效的,这种我这样的法律门外汉都知道的事情金秋不知道?就是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三苗 发表于 2010-4-18 10:30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就认定为真实意思的表达,只要不是别人在他昏迷状态下或者强行拉着他的手签的字,就认定为真实意思的表示。鲁迅结婚虽然内心不愿意,但毕竟是自己亲自去拜堂成亲的吧?如果这样的婚姻可以解除,那现在离婚就太容易了,随便说一声是父母让我拿的结婚证,就算是无效婚姻了。

————我说三苗,你能不能少插嘴啊?你的问题实在太幼稚了,俺这里忙得很,没工夫给你扫盲。
俺是灭绝师太
回酒苗202楼:

俺啥时要鲁迅先爱上朱安了?俺脚得自己说的很清楚啊:“鲁迅开始就不爱她,在这种情况下承诺了婚姻,朱安以为从此可以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哪里知道鲁迅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俺看了很多废除包办婚姻的文学影视剧,可是没有看过象鲁迅那样废除的,自己为了父母之命亲自拜堂成亲,然后让朱安在家里照样奉献不误,然后自己再以没有爱情为借口与他人私奔,在俺眼里,他就是骗了朱安。
俺是灭绝师太
鲁迅这个老式家庭就是酱紫:鲁老太太给自己找了个伴,鲁迅顺了鲁老太太的心,朱安找到个赡养她的大先生。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1:21
这话不对,朱安不是没有人赡养,她当初如果不是嫁给鲁迅而是嫁给别人,照样会有丈夫赡养的。
俺是灭绝师太
按照金秋的逻辑,五四时期那些为了反抗包办婚姻逃婚抗婚甚至自杀的女性也都成了“诈骗”嫌疑人了……
三苗 发表于 2010-4-18 12:14
鲁迅一没有逃婚二没有抗婚三没有自杀,他是自己拜堂成亲的。你真是个大树脑袋。
俺是灭绝师太
暂时退出与金秋的争论,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仿佛是两个时代的人在对话,无法继续了,惭愧。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8 12:32
童版这样的态度不好,俺知道你研究鲁迅,俺对他不了解,只是凭着主贴提供的资料来讨论,为了俺对鲁迅的指责更加全面,你应该提供更多一些资料才是。
俺是灭绝师太
205# 金秋  

“如果当初爱她才结婚了,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不爱了,于是开始冷漠,这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感情的变化是经常见到的。”——这是你说的吧。

你看到的反抗包办婚姻都是怎样的?你能认同?你那一大套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2:33
俺那是打个比方,又没有误会鲁迅当初是爱她的。

鲁迅不反抗包办婚姻,你说那是人性的复杂,这个我赞同,但是鲁迅却反抗父母让他传宗接代,他这时的人性咋不复杂了哩?
俺是灭绝师太
         
       他不想替朱安生孩子,不正是因为人性是复杂的吗?金秋难道从来就认为,一男一女必定来电?没有令人在生理上生厌的异性?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3:35
啥叫来电啊?你以为这是搞一夜情哪?鲁迅和朱安既然是夫妻,那就应该互相尽义务,不因为不来电就可以不尽义务。现在大多数夫妻不也是左手摸右手?来什么电?不照样要尽义务?得,这说来说去又回到争论的起点了。看来这个问题是争不清楚的,还是打住吧。
俺是灭绝师太
221# 金秋  
你以为全世界人民都长着一个金秋脑袋?鲁迅要像你一样简单,还写得出好小说?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9 13:18
是滴,他写的好小说:“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俺儿子都会写。
俺是灭绝师太
真可惜了一个小才子。何时拜读贵公子的大作啊?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9 14:27
可惜他一直写下去,没完没了:“……第三颗也是枣树,第四颗也是枣树,第五颗也是枣树,第六,第七,第八……”你看了会晕过去的。
俺是灭绝师太
鲁朱之摸,可能是左手摸右足,而且而且,中间还隔着一层不良导体——裹脚布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9 12:05
瞧,他连摸都不会摸,还好意思嫌弃别个朱安,什么人呐!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