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 (金秋)当前离线
灭绝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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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我真怀疑你生活在什么年代。 就算是玩日常生活,离婚也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 扶桑 发表于 2010-4-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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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真是没办法了。当然我们也相信,如果一个人与世隔绝,对世事、人性毫无了解,那么别说只长这么大,就算活上一千六百岁,也还是也只能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事情,对吧?你连“如此冷落妻子的丈夫”都没听说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15:02
如果要让金秋正面评价一下的话,鲁迅只好始乱终弃了,不乱即弃是万万不行滴~~~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5:14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难道没有朱安,鲁瑞马上就会归西?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7 19:30
不是冤枉,而是师太您经常打乱拳的,呵呵。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7 19:41
鲁迅哪怕、如果、即使、纵然……委屈自己,严格按照你的指点,给朱安生个大胖儿子,然后再像你所指导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也即始乱终弃),也还是不能获得你吝啬的正面评价,嗨嗨,真亏你还指点到现在。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9:42
说实在的,俺这是第一回替鲁迅辩护,俺也觉得鲁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俺就是不能理解金秋非要逼着鲁迅替自己不喜欢的朱安生孩子,鲁迅要能这么做,人性的本能早就驱使他这么做了,还用旁人指点?可人家就是不能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21:17
对于师太您,我还是没有办法。因为讨论了半天之后您竟然说出“无缘无故冷落”这样的话来,您是不懂这个词的意思呢,还是对所有的“缘故”都已经达到了过目即忘的境界?鲁迅不爱某个人,您管这叫“无缘无故”???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1:18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恪守妇道,侍奉公婆”是产生爱情的充分必要条件?金秋真强大。 这些事情保姆不是做得更出色? 三苗 发表于 2010-4-17 21:54
“如果按照现在的婚姻法”?您想干什么?按照您的“如果”鲁迅还能判重婚罪吧,法律专家?再一个,您说“鲁迅说不爱某个人了”,这个“了”您知道有多重要吗?他从来没爱过,何来一个“了”?谈论问题或举例说明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3:41
你了解?你真的不知道还有《西厢记》、《红楼梦》,不知道还有“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古老爱情誓言?“哪个跟你谈什么爱情”?看来你认为那些话是你们现代人编出来然后穿过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23:52
如果不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合同是无效的,这种我这样的法律门外汉都知道的事情金秋不知道?就是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三苗 发表于 2010-4-18 10:30
鲁迅这个老式家庭就是酱紫:鲁老太太给自己找了个伴,鲁迅顺了鲁老太太的心,朱安找到个赡养她的大先生。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1:21
按照金秋的逻辑,五四时期那些为了反抗包办婚姻逃婚抗婚甚至自杀的女性也都成了“诈骗”嫌疑人了…… 三苗 发表于 2010-4-18 12:14
暂时退出与金秋的争论,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仿佛是两个时代的人在对话,无法继续了,惭愧。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8 12:32
205# 金秋 “如果当初爱她才结婚了,后来慢慢发现自己不爱了,于是开始冷漠,这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感情的变化是经常见到的。”——这是你说的吧。 你看到的反抗包办婚姻都是怎样的?你能认同?你那一大套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2:33
他不想替朱安生孩子,不正是因为人性是复杂的吗?金秋难道从来就认为,一男一女必定来电?没有令人在生理上生厌的异性?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8 13:35
221# 金秋 你以为全世界人民都长着一个金秋脑袋?鲁迅要像你一样简单,还写得出好小说?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9 13:18
真可惜了一个小才子。何时拜读贵公子的大作啊?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9 14:27
鲁朱之摸,可能是左手摸右足,而且而且,中间还隔着一层不良导体——裹脚布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9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