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本国公民在海外的权益,是各国设立租界的起因。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9-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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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问题在于,这“权益”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施MM总不会认为那些外国人在上海都是合法致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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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问题在于,这“权益”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施MM总不会认为那些外国人在上海都是合法致富的吧?
ys1937 发表于 2012-9-22 11:43
合法还是非法,由相关法律说了算,我怎么认为无关紧要。

我只知道,在哈同死后的遗产纠纷案里,对那些号称哈同亲戚的人,是英国法律一次次保护了他中国籍的妻子罗迦陵的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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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妹妹就那么相信在租界上真的能保护中国人。
    罗迦陵一个人就能代表了租界上的中国人?
本帖最后由 三苗 于 2012-9-22 12:35 编辑

33# ys1937



这有什么奇怪的,用“民族”的名义为一切上层阶级的权力和宰制打掩护本来就是他们玩老了的把戏。


反正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无比简单而美妙,反向的“两个凡是”罢了。
33# ys1937
反正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无比简单而美妙,反向的“两个凡是”罢了。
三苗 发表于 2012-9-22 12:29
三苗这句话正中靶心!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12-9-22 12: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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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时,我曾经在上海法租界住过几年。
    从经济上说,那时的我家,可以算小资,最多可能也算不上中产。
    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一次,有两个法国警察(外国人,不是中国人,也不是红头阿二的大弟弟)来到我家里(母亲和我二人),真的是翻箱倒柜的了。其实,家中二个人,根本没有任何政治行为。这就是法国人的人权?
    不过,有句说句,态度还算不错,最后在箱子里抄出了一把枪——是我的玩具枪,枪口里可以插一根带吸盘的木棍,打出去可以吸附在墙上的。结果,一个法国警察笑嘻嘻的拿“枪”对着我,笑了。

    施妹妹可能把现在的澳大利亚当成当年的租界了。
    当年在租界里,中国人可是二等公民——比租界外的中国人要好些,但远远不能算是一等公民滴。
36# ys1937


上海也不能“代表”当时中国的一般状况。

众所周知,上海(以及武汉天津青岛等口岸城市)在当时的中国是处于最高发展水平的几个孤岛,用这些城市去推论整个如何如何,就像用现在的官二代富二代生活去推论整个中国尤其是比如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一样荒唐可笑。而且正如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状况表明的,事实上也不可能成为当时可达到的目标(当然其中的原因主帖及其作者是不可能明了的)。


民族主义还只是其中一方面,当时上海事实上存在的各种社会分化和压迫可不是用“医院和小学”就可以糊过去的。
其实,就算美国人,对华人的态度,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否则,就不会有现在的“道歉”了。
不能用现在华人在美国社会里的地位来比照几十年前甚至百多年前华人在美国的地位的。
华人在海外被歧视  中国人自己对自己更不放过  毛太爷干脆搞出个二十一种人  比元统治者还厉害得多  中国人既是内外有别  又内外无别
哈哈,亚平帖子被个别戆比样子歪楼到迭格程度,看了真是吓一跳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某些人已经到了连含沙射影的功夫都不过关的地步,真是杯具,哦不,餐具啊。
戆比总归要自己跳出来,没有办法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嗯,42楼的表演我一点都不欣赏——尽管那是免费的。
戆比样子总归以裸奔为喜,还要穿几件左开襟马甲,戴一条鲜红领带,就是忘记裤子还没有套上去就跑出来丢人现眼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嗯,谢谢44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地解释了神马叫“戆比”。vielen Dank!

行为艺术么?可真是新闻哈。
本帖最后由 三苗 于 2012-9-22 17:02 编辑

当然,44楼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皮诺切特之流是多么需要“戆比”充当各种角色——44楼这样的高级戆比估计充当的就是真理部合格书籍审查委员会(加上《禁书指南》编辑委员会主任之类)这样的……当然啦,这样也许能节省一些“医院和小学”的费用?善莫大焉……
当然,44楼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皮诺切特之流是多么需要“戆比”充当各种角色——44楼这样的高级戆比估计充当的就是真理部合格书籍审查委员会(加上《禁书指南》编辑委员会主任之类)这样的……当然啦,这样也许能节 ...
三苗 发表于 2012-9-22 17:00
三苗可恶啊,你这么爱表现。人家写的帖子,你总能跳脚。你不能总说“你这没什么了不起!”你倒是自己先把鸡蛋竖起来啊。对任何一段文字说叨太容易了。要你自己也写点什么啊,提出个好话题来嘛,但是总没看到你写点什么!
47# 吹笛在湖北


我写了啊。本坛就有。其它地方也有(有篇文章就要发表了)。
戆比样子就是戆比样子,表演得真是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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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哟,49楼真是超戆……
一般北方人讲的傻逼,不过就是裸奔

而上海人骂的戆比样子,不但喜欢上本身穿足,下半身赤光的裸奔,还要高喊“才(做普通话“都”解)来看呀才来看呀,我多少聪明多少有才,外国事体中国事体才晓得,我今朝册化一记免费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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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51楼的自画像真是精准啊。令人惊叹。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12-9-22 17: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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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大匠师傅绝对不是“真理部合格书籍审查委员会(加上《禁书指南》)编辑委员会主任”。
    三苗子虽“左”,据我观察,也还没到五毛水平,最多最多四毛。
    有话好好说,莫做斗鸡样。
    ——不过,写这些的阿拉算不算“跳出来”的“某些人”之一,阿拉勿晓得。
    前面,据木匠师傅说是造了歪楼,那后面就快成楼歪歪了!
    哈哈。警告诸位,楼快倒了,快学范跑跑。




这有什么奇怪的,用“民族”的名义为一切上层阶级的权力和宰制打掩护本来就是他们玩老了的把戏。


反正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无比简单而美妙,反向的“两个凡是”罢了。
三苗 发表于 2012-9-22 12:29
用阶级斗争分析一切问题,仇恨资本,才是你玩得令人讨厌的“凡是”把戏。

如同你的世界里永远开口闭口只有皮诺切特一个参照,无聊又无趣。

另,你三天两头挑衅老木匠,以激怒他为己任,被人扁是活该。他在燕谈几乎不和别人争吵的。
对骂不好,适可而止吧。
对骂不好,适可而止吧。
老程 发表于 2012-9-22 17:29
勿骂不来三格

上海过去有种讨饭瘪三,叫做“钉耙”,钉牢过往的善良君子要钞票,先是百般讨好,不达目的,就在赖地上打滚,弄得正人君子一身泥水。正人君子要打伊骂伊,人家就要讲伊“没有风度”。

所以只有先骂拉前头,省得伊来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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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迭只讨骂格戆比样子,满心以为自己是打入敌阵的先锋,伊勿是来讨论格,伊是来捣蛋格,专门瞎七搭八,没头没脑,乱话三千,搅乱讨论主题,目的不外乎是为了作为“战绩”去讨5毛赏金。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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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吹笛在湖北  


我写了啊。本坛就有。其它地方也有(有篇文章就要发表了)。
三苗 发表于 2012-9-22 17:16
刚刚翻了一下,如果三苗就是李三苗的话,那还是真名老网友了。06年就有交集,说话温婉一点嘛~
对付这样的戆比样子,侬一认真,就上了伊老当,正好是伊卖弄或者练习乱话三千本事,将来好去为朝廷忽悠部门做官发财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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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施国英



第一,你的指责极其无聊,“阶级”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严肃的学术研究对象。阶级、种族和性别(只是本坛很少谈到后面两个问题罢了)构成的压迫之研究可谓汗牛充栋。顺便告诉身在海外的施女士,最近中国的社会学界似乎(重新)表现出了对“阶级”的某种兴趣(比如香港学者潘毅等等)。更复杂的问题这里无法展开,恳请施女士了解一下相关研究——你在澳洲肯定很方便的是吧。


第二,而且不符合事实,请问我用阶级分析了比方说《蝴蝶夫人》了呢还是《托斯卡》了呢?还是《赵氏孤儿》啊什么的吗?


第三,至于“挑衅”老木匠,我就觉得奇怪了哈,不管老木匠在现实世界里有怎样的学术地位学术头衔什么的,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网友吧?他又不是在我们普通网友看不到的隐秘板块发帖。既然发帖了,而且允许评论,我作为本坛的一个普通网友在他的帖子后跟帖,表达我的观点——当然这些观点和他的观点完全不同,直接构成冲突——请问违反了本论坛的哪条规定?触犯了什么天条?或者说本坛有哪条规则规定,网友跟帖不准表达和主帖相反的观点,只能说“主帖就是好来就是好”?有的话请明示,我一定遵照执行哈。

事实上正如你看到的,我和ys1937啊,老程啊,以及psyzjs等网友不是一直正常交流的?只怕是老木匠自己的问题吧。